承諾
說來可笑。
傷害我最深的人,
卻也是讓我委屈自己,
而去喜歡的人。
也許是那多年前的癡迷,
為了他改變了自己所有的習慣,
努力成為他喜歡的樣子,
卻在一番努力後,
發現那人有了欣賞的對象。
我總想著,
要是我能夠不喜歡他就好了。
如果我不喜歡他,
我就不會委屈自己,
如此卑微地喜歡著一個人。
但,我似乎做不到。
在戳破窗戶紙之前,
他總會和我分享她的好。
從身高、到容貌、到能力、到課業,
他對她的誇讚無微不至,
我也總是淡淡地噙著一抹笑,
嘴上說著我也嚮往成為那樣完美的人,
心裡卻似乎隱隱戳痛著。
他笑著形容她,
我也開玩笑地說著,
我不會喜歡你,
所以他可以盡情地,
向我提起他喜歡的她。
為了證明我真的不喜歡他,
我們勾了勾小拇指,
互相碰了大拇指,
就這麼許下了承諾。
說是羨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