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梁啟超開明專制的好處
梁啟超於一九零六年,認為清政府應實行開明專制,[1]要求君主思想開明,治國時考慮國民利益而非自身利益。因為他遊歷美洲後,發現共和民主政體需要高教育、民主質素的國民支持,但中國國民知識水平不足,而且當時社會的施政機關未整備,故難以即時實行民主政體。因此,他提出開明專制之目的是為了培育國民的民主質素,建立民主國家的制度基礎,同時保持社會穩定,才可過渡至民主政體。本文將分析推行開明專制之兩大好處,包括教育和社會兩方面。
一、國民教育
首先,當時的國民素質未能即時實行民主政體。當時世界最有代表性的兩種民主政體,都是屬於議會政治。這兩種民主政體要求國民和政黨具有一定的教育水平、獨立思考的能力,才能有效地運作。[2]梁啟超視英國的立憲政體為典範,「立憲政體」即是以法治國的政體。[3]他認為最適合中國的政治體制是君主立憲。然而,中國當時屬於「智幼稚之國宜用開明專制」之時期,[4]缺乏以民智作為民主政體的基礎。國民長期生活在帝制下,缺乏了西方的民主意識,中國的民主素質較低,無法參與議會政治。另外,當時國民較為愚昧,容易受政客擺佈,淪為野心家的工具,出現「眾愚政治」。[5]因此,梁啟超深明中國不具備立即實行君主立憲的條件,[6]認為必須先以開明專制作政體上的過渡,以加速改善社會教育水平,使人民普遍具備議政與參政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