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好壞,民眾才知道!
警察機關時常在被輿論抨擊治安敗壞,或是答詢民意代表質詢時,只顧著會拿出洋洋灑灑的數據來為自己辯解及反駁,卻忘了維護治安的本質,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也就是讓民眾有感,而不是只想拿著冰冷的數據試圖粉飾太平。
去年雖然也是疫情壟罩,但是槍擊事件並未消失,警政署去年統計1至8月槍擊案件數,台南市就以14起為最多,網路上就以「榮登慶記之都」來反諷,台南市警察局當然要洗刷汙名,展開一連串掃蕩行動,然後就發布一份清單數據,查獲了幾把槍、起獲毒品、取締非法案件又有多少等等,自稱「戰績輝煌」。
高雄市也曾經是「慶記之都」,市長陳其邁日前在全市治安會議上,指示警方依據地區特性,防範可能發生的犯罪因素,持續規畫掃蕩勤務,高雄市警局也「循例」發布警方今年1月至7月「全般刑案」的統計數據,然後和去年同期做對比,以案件發生數減少、且破案率達100%為總結,當然又是「成果豐碩」。
不論是警政署或者是各縣市警察局公布的統計數據,都是根據「警政統計」的制式表格化數字而已,包含全般刑案等7大類別,和刑案總數等細分類近百項,承辦這項業務的官警,要懂得怎麼填寫才能讓民代及外界有正面「觀感」,其實也是警察內部的潛規則,但統計上還強調「各縣市區域特性不一,刑案數據不等同治安好壞,不宜作縣市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