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故知新第3集 [解說坊間AML系統實際需要性]
溫故知新第3集 [解說坊間AML系統實際需要性]
相信大家都知道要做好反洗黑錢的工作必須有四大要素,即是政策,合規架構,記錄以及培訓。簡單而言就是先要有規有矩,由有經驗人物做好工,保持好工作紀錄並持續學習,與時並進。
說到有關於客戶的盡職調查 (CDD), 其實財務界一直都有類似的安排,最常見的就是沿用律師出貝的法律調查及知名信用機構出具的信用調查報告。
憑着這些報告,財務公司的管理人員基本上可以理解到客戶在法規及信用方面的情況,從而判斷他的身份,財務狀況。這個亦是做好 CDD 的基本功。
這裏面涉及了兩個關鍵的概念,就是「信息」的完整性以及「判斷」的準確性。
對於訊息而言,一般的法律及信用報告雖然可以顯示出基本訊息,但本身有一定嘅限制。包括未能反映香港以外的信息也不一定包括被制裁和反恐的資訊。故此,風險比較高的行業,例如銀行保險證券一般都會用AML數據搜查工具,比較有名氣的有三間具國際品牌的數據供應商,便宜一點的也有幾家地區性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