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

《一個月的旅居,自由感受曼谷!》出發前(8)

所以她的問題,我一點都答不出,也沒思考過。

雖然我完全不是本著「船到橋頭自然直」的心態,自己也是很需要計劃才能安心的人,但這段時間實在發生了太多事,還有我出發前一晚才知道A出租房不退款,又周旋了一夜,要怎麼去出租房實在太小事,或者說兼顧不了。

本來就打算坐鐵路好了,雖然要轉駁多次,但勝在夠安全。我此行完全不為玩,全是體驗,所以也該體驗一下。

 

這次旅程跟我這個人的做事方式簡直是相違背。

本來這次就不是為玩,而是去住,所以沒計劃過什麼行程、要去哪裏玩。我只是想著到埗後要繼續寫稿、做影片等。

我本來有想過租市中心的房子,但這兩個月我是遊客,並不需要住在市中心,因為很貴。我找了一處近著機場線的出租屋,那就可以坐鐵路到市區了。而且我一直都覺得,住較遠的地方,不但生活指數更低,也能比較接近普買大眾的生活,看到的不是為觀光客而擺的東西。(還在死撐!)

看起來出租屋跟機場鐵路很近。房東說走7分鐘便能到達。

因為我沒來過曼谷,也很少聽人說,印象真的很皮毛,對這裏的地理環境一點概念也沒有。

大家可能會問:「妳這樣也來?」、「不先多找些資料?」其實我只得來和不來的選擇;也常聽泰國很多香港人,很多人也會說中文,所以不擔心。最叫我擔心就是的士吧。

 

《一個月的旅居,自由感受曼谷!》出發前(6)

(如果閣下是很聰明,或是有過經驗,就請去看別的文章,不要在這裏浪費寶貴的時間。我現在很討厭那些鍵盤俠,批擊不只,還用很難聽的話表達。如果真這麼有料,又不見這些人寫篇文章出來教導一下世人?很多人都沒經驗,是第一次,踩了坑當然不開心。

網文、網民其中一個功用是把自己的經驗分享出去,而不是去罵人。

當然他們不愛寫也無可厚非,但不要自顧自地扮演正義朋友。不愛看便滾吧,又沒有人迫他們看。)

首先總額是以整個旅程計算的,以我這例子就是總數兩個月。跟電話、上網費一樣,是月付,但一停用便是以整個合約來計算。

所以無論如何,入住前一取消,即要付一個月。因為首30天是不退款的,除非是入住前30天取消。

而據我的印象和理解,11月15日和過後(並非因為入住了,所以字眼令人很不懂)的30晚是不退款的,即是說假設我11月17日有事要離開了,是由17日往後的30晚都不會退款,而這30晚後,餘下不足30天,舉例說餘下兩星期,都不會獲退款。

即是說,只要過了11月15日下午2時,兩個月的住宿費都不會退款。我覺得第二條基本上是廢的,除非住三個月。至於11月17日之內取消會不會有退款,我不知道。我覺得保險些當沒有。

條款就是這樣理解了,詳情當然以客服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