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

為何拍的照片不夠美?@ 草根散記

為何自己拍的照片總不及人家拍的美?相信為數不少的攝影愛好者,都曾經提出類似的問題。可能的答案肯定不少,不同的人,不同的攝影造詣、拍攝不同的題材,都會有不同的原因。但若然要數當中最大可能、最普遍的原因,應該離不開審美能力的高低。只要稍為分析一下攝影作品的產生過程,便可知此說合理。先說明一點,以下的討論暫時撇開主觀性極高的攝影創作,例如觀念攝影,因為那類作品的美,可能超出常人可以理解的範圍。

一般而言,攝影作品的產生過程大致可以分為選景、取景、拍攝、後製四大步驟。受某景物觸動或啟發,決定進行拍攝,是為選景。於選定的景物中,透過相機的觀景器框選當中的某部份,是為取景。根據景物的特點,選定光圏、快門、感光度,以至其他的攝影參數,配合特定的拍攝技巧 (例如燈光佈置、重曝、搖鏡等等),按動相機快門進行曝光,記錄影像,是為拍攝。將拍攝得來的原影像,作出各式各樣的編修更改,以達至所要求的效果,是為後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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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於某個場景之中發現美?

如何用審美觀改善生活

簇新的物品乾淨得閃閃生輝,它們之所以獲得常人青睞,乍看之下便覺美觀,皆因它們是全新的,或至少看上去像新的一樣。我們常有一種幾乎牢不可破的先見︰舊是殘,殘舊是醜陋,所以要變得雅觀,就要更換成新的,新就當然更接近美。於是總有些老師傅指點︰「你家的燈太陳舊了,看上去如窮人住的居所!想住得中產一點,品味高尚一點,就換我介紹這一系列的燈飾吧!」(我就是窮啊,中甚麼產?)有些精於推銷自己的人到處宣揚︰「經我的領導下,哪裡哪裡區域的設施由陳舊改成嶄新玩意,現在富甚麼感、具甚麼特色,這裡成為另一個世界!」他們提出的事物美與不美姑且不論,如果擴大對美感的認識,可從根本破除這些追逐「簇新美」的限制。

新世代還可關懷美學的甚麼?

人類的感知本來就側重視覺,可是人類又有對不可見物理解、想像、思考的能力,生成很多概念,例如美感。美感的定義、涵蓋的範圍並無極權威、絕對的定論,較多人同意的應是心靈受觸動,而非關利害的,人能體會美的存在,這觸覺和感知領域就是美感。當然面對普羅大眾,事事心靈,每每浮塵,只弄得曲高和寡,對牛彈琴,但今日很多高舉「美感」、「設計」的大師,倡導的美感只著重視覺,也就只雕琢造型,欠缺深度。

要令人知道某物具備一些特點,透過影像呈現是便利的手法;呈現得突出,吸引注視至令人不能迴避,是其中更顯著的手法。當今推動藝術發展的人盡下苦功,教育公眾,仍是小眾趣味,這未必是他們的責任,而是世俗有太多事物令人分心,投注精神往藝術裡的人,畢竟佔少數。另有一批人自言提升哪裡美感,重現甚麼文化,說到底不過商業噱頭,拾取一目瞭然的「視覺元素」,拼湊即食的美感,令人一看上去就有眼目上的享受,卻與心靈觸動相距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