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叢談1.4 - 亞里斯多德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前384年一前322年,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學生、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他及他的學派劃分了後世西方許多學科,包括了物理學、形而上學、詩歌(包括戲劇)、音樂、生物學、經濟學⋯等。
亞里斯多德構想的宇宙設計/秩序是「形式」Form ,它是宇宙的精華本質,有目的(Teleo),或目標,從形式可以推演出「自然道德律」(Natural Moral Law)。這個道德律是自然而來、天生而知的律法,它既非抽象絕對的規條,也非主觀的價值觀、情感或喜好。其實,亞里斯多德的形式論與其老師柏拉圖的理念論完全不同,以下詳述。這個寄存於天地之間的宇宙論,既是客觀的宇宙本質,但也是降下來存在人類的「內在良心」(Innate Conscience)。
較早時出現的老子,也說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說理風格,與詭辯派高爾吉亞反對希臘「天道論」Logos 不謀而合。因為老子用樸素辯證法而綜合而得的「道」是沒有道德意義的,也沒有愛的意義。
老子說「天地不仁 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君主冶民並不本著仁心和愛心,只是施行無為的放任政策。老子的道實在是「物質天」,沒有任何價值觀和道德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