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善良的選民負責!
民主政治有一項共同的準則:「以計算人頭代替打破人頭」,所以民主政治取決於多數而不取決於暴力。計算人頭是民主;揮拳頭打破人頭則是暴力。
「贏一票也是贏」,所以輸的人輸得有風度不要不甘願;贏的人也要贏得有風度不必太驕傲。如果選舉過程中使用暴力或縱容暴力,那是藉民主來破壞民主,藉自由來摧殘自由,不僅法無可恕,亦是情無可原。
民主政治是以民意決定政策,以討論達成協議的政治。所以經過討論交換意見之後,必須取決於多數,或是依照投票結果以定取捨,這就是所謂的「多數原則」。在「多數原則」下的少數,並不能因為是少數而淪為「罪該萬死的少數」,因而服從多數之外還要尊重少數,除了給予合理陳訴的抗議權之外,還要給予有朝一日成為多數黨的機會。因為容忍異見是尊重言論自由,多數尊重少數是以大事小,有容乃大。在民主政治下,人格尊嚴平等;在政治學上,容忍是一種政治道德,民主國家的執政黨和政府,要儘量讓競選對手有發表各種異見的機會與自由,要儘量容忍其所提出的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