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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自殺的問題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我國古有明訓,如果「自殺」,無論貧富貴賤,實有違背孝道。在歐美社會早有「神造世人」之教義,自殘自殺是對神的一種褻瀆。但是國內自殺率號稱全球第一,實在令人憂心與痛心!
輕於自殺者,有人說是「人性的表現」,因為在動物領域內,似乎只有人類才有「自殺」的情形發生,螻蟻尚且知道求生,何以身為萬物之靈竟然輕生?如果人因為了解自己無法繼續生活幸福才會有自殺的結果,這種對於自已幸福的否定,我們不應該輕蔑他視為「懦者」,反而更要同情他。為何同樣生為人,有人幸福有人則不幸福?
作家黃春明之子黃國峻去年自殺驚動文壇,而今黃國峻生前好友作家袁哲生復於日昨上吊自殺身亡,同是文壇備受矚目的新星,也是因文學結成好友,不料雙雙選擇自縊告別人生,留下無限的哀歎。
台灣的社會為何不再充滿希望?會讓一年有三千多人厭世?這已經不是個人的生與死的問題;也不是一個家庭幸與不幸的問題;而是台灣社會整體結構性的問題!生為台灣人果真躁鬱不堪?何以「美麗島」竟成為「憂鬱島」?
不將自己的身體視為身體、不將自己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不只是意志的薄弱,也可以說是對社會的另一種挑戰。一個社會的人們如果「死不足懼」,一旦輕視生命之思想逐漸擴散而自殺風氣流行,勢將增加社會之悲劇與犯罪數字。
我們要了解,人類是社會的動物。人類的生存並非為自己而生存,自己的生存影響他人的生存,他人的生存也影響自己,自己與家庭與社會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社會是一個互信互愛互助的組織體」,所以自己的死亡與其他同類有密切之關係,如果人類的自殺還激不起人類的重視,試問這個社會還是人的社會嗎?(2004/4/28刊登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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