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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陳」與「雙沈」?

狄更斯在「雙城記」有一段名言,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陳菊、陳其邁「雙陳」走定了。看似最好的停損點,其實也是最壞的選擇。

行政院的調查報告尚未出爐,當事人雙雙請辭,無論如何都不願意留在謝長廷的內閣裡,是否意味,此事仍在「悶燒」有「向上發展」的可能性。早一點離開反落得清閒,並可「以退為進」徐圖高雄市長寶座。

「有力人士」到底何方神聖?迄今多時,依然撲朔迷離。是否意有所指的「有力人士」或許另有「更高層的人士」,這不是一句「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的輕鬆話,需要的是道德與正義的勇氣。否則「雙陳」下台,反會讓人認為已「有人負責」辦到此為止。

上週本人親赴曼谷監獄探視台囚「順便」打探消息。曼谷台商早已傳出「茲事體大」,雙方有意「低調處理」的說法。希望府院的作法不要坐實了這種傳言。

其實泰勞出國前要付給「吸血鬼」至少6、7萬元的額外費用,這些費用到底台泰何人如何「瓜分」?檢調應該好好查一查,而不只是調查在台每月薪水差額一萬多元而已。得自「內行人」的指點迷津,泰勞以往大多向「盤谷銀行」貸款,為何轉向「中國商銀」,其中有無文章?不妨循「以錢追人」方向查一查。

泰國仲介業者更指出,只要高捷泰勞在泰國駐台代表處及勞工保證協助讓這批泰勞提前解約返國,向泰國三家仲介公司索賠,這三家公司必然面臨吊銷執照並賠償鉅額金錢的處罰。此時泰勞來台前早已被先瓜分的7萬元大錢,吞下去的人都必須吐出來,「以錢追人」背後的黑手不難一一浮現。只不過這樣不只是「雙陳」下台,台泰兩國恐會「雙沈」。不知道為了彰顯人權立國,會不會讓總統府泰勞專案小組放手查到底?(2005/9/13刊登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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