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 Vs 應該擁有
昨天午餐時,我無意間看到隔壁辦公大樓內牆上的一句話:
「我們的生意是滿足顧客想要的,而不是我們認為他們應該擁有的。」
這句話引發了我的思考。滿足顧客的需求固然重要,但如果我們能更進一步呢?
如果我們能提供一些我們真心認為對顧客有幫助的東西——即使他們現在還未意識到自己需要?
當這件事做得恰到好處時,他們的需要,往往就會轉化為他們真正想要的。
以 Nokia 和 Apple 為例,兩者都提供手機,但 Apple 憑藉創新突破了人們的想像,重新定義了「想要」的意義。
這說明,真正優秀的企業,不只是回應市場的需求,更是啟發全新的可能。
在這個快速變動的時代,理解顧客固然重要,但真正能推動改變的,是我們敢不敢多走一步,去引領、去啟發、去創造價值。
當我們願意相信自己的判斷與遠見,並堅持為對方帶來真正有意義的改變時,我們不只是服務者,而是共創未來的夥伴。
市場會追隨那些看得更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