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文化

打機就只是打機

有朋友說自己是「享樂主義者」,因為他必定要抽時間打機,好像娛樂成為必須事務,浪費光陰。有朋友堂堂正正四處分享自己的打機成果,包括買了哪款新遊戲,破了哪關,玩至最後有何感想,往往寫幾段饒見深思的文字。前後兩者打機的態度,甚至觀看打機的自己大異其趣。由娛樂至藝術,電子遊戲處於何種位置,爭議不休。以下簡單綜合爭議內容,最後嘗試消解其中問題。

 

早在一九八三年,一本名為 Video Games Players 的雜誌已稱「電玩與其他種類的娛樂相等,堪稱為藝術。」由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今,一直有人意圖把電玩推過藝術的門檻,使它具備藝術形式的正當地位;同時當然無數人反對,就連很多玩電子遊戲的人也只視之為消遣娛樂,甚至是其中的末流,謂打機就是頹廢,打機與沉迷和安宅閉關緊扣一起。正反雙方的主要論點包括以下。

 

借《龍的傳人》談致敬

龍年將至,最熱門賀年歌曲非黃明志《龍的傳人》莫屬。執筆之時,該曲的音樂錄像上載至 YouTube 六日,觀看數已超過四千九百萬。有人稱此曲向一九七八年侯德健作、李建復唱的《龍的傳人》致敬,當然不是。今次借《龍的傳人》兩版本談談創作中「致敬」這回事。

 

對於創作者而言,最大的成就是創新,同樣道理,最大的恥辱,以及摧毀成就的就是被指控抄襲。有人謂「天下文章一大抄」,有所依據,因為人活在文化圈內,文化圈之中的各人互相影響,同時期的人橫向影響,不同時期而所涉門類相近的人又呈縱向影響,所以在各類藝術史內,常有某創作者開創某時代,影響後世多少人;某創作者獨闢蹊徑,喚起同時代多少人的關注,牽動該時代的熱潮等。因此後世發現作品間的相似之處,不足為奇,並不一定構成抄襲,有時後進受先賢影響也不自知,又或無論是否同代同地,畢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靈機所觸恰巧相同,致令作品類似,也非絕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