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機就只是打機

圖片來源︰technology-innovators.com

有朋友說自己是「享樂主義者」,因為他必定要抽時間打機,好像娛樂成為必須事務,浪費光陰。有朋友堂堂正正四處分享自己的打機成果,包括買了哪款新遊戲,破了哪關,玩至最後有何感想,往往寫幾段饒見深思的文字。前後兩者打機的態度,甚至觀看打機的自己大異其趣。由娛樂至藝術,電子遊戲處於何種位置,爭議不休。以下簡單綜合爭議內容,最後嘗試消解其中問題。

 

早在一九八三年,一本名為 Video Games Players 的雜誌已稱「電玩與其他種類的娛樂相等,堪稱為藝術。」由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今,一直有人意圖把電玩推過藝術的門檻,使它具備藝術形式的正當地位;同時當然無數人反對,就連很多玩電子遊戲的人也只視之為消遣娛樂,甚至是其中的末流,謂打機就是頹廢,打機與沉迷和安宅閉關緊扣一起。正反雙方的主要論點包括以下。

 

主張電玩是藝術者認為電玩是綜合藝術的表現,一款電子遊戲錘煉影像、聲音,以期感染玩家,這種有意感染受眾的行為,就是藝術手法。他們指出不少電玩蘊藏深厚的內容,玩畢遊戲後可領略全遊戲反映的主題,是製作團隊有意為之的,主題包括反戰、反核、揭露人性、反映社會問題等,遊戲所展現的敘述能力和深度不亞於小說、詩歌、電影等傳統藝術品。(當然有人不認同電影屬「傳統」藝術品。)。支持者還提出一事,就是電玩具備互動的特性,傳統藝術的觀者是被動的,作者單向傳遞他所預定的訊息;(某些文學批評家不贊同讀者只是被動閱讀。)電玩玩家的行為直接影響遊戲的走向,呈現不同結果,一處結果的分歧又會構成往後更多分歧,玩家每次行為都在反覆思量下作出,如此感染力更強。

 

另有反對電玩堪當藝術的論點,反對者認為不論把部分電子遊戲捧到何等高度,絕大部分電玩的內容仍是浮淺的,說它們探討甚麼人性、政治,涉足存在主義,加插幾多成人內容,根本不能與供人多重詮釋、與靈魂相觸的傳統藝術品相比。電玩終究是娛樂為先,其餘美術、題材等均為吸引娛樂者而存在,而非為鑒賞和表達深意而存在,這與其他純粹的藝術有本質上的差異。再者,電玩是商業成份極重的產物,它之所以能流播,往往不在於藝術成就之高低,而在於有多少人購買,製造多少話題,一旦有如此強大的力量左右,藝術就變得不純粹,就不能與傳統藝術品相提並論。

 

正反意見大概鋪陳如上,為了免於被認為我故作和事老,立場和稀泥,我簡單交代立場,再談消解爭議的部分。我認為電玩不屬「傳統」藝術品,但可作新興的藝術形式。自電玩問世以來,很多遊戲不能歸為藝術類別,部分作品則絕對可以,我電玩經驗不多,說比例如何,恐怕沒有資格。作品要多純粹才稱得上藝術品,難有定論,藝術是否不能互動?很多文藝工作者視舞臺劇為高深藝術,理由之一是表演者與觀眾隨時可交流,舞臺上下的即時表現會互相影響,對作品以至解讀都產生無限可能。又是否一涉及商業和吸引大眾的意圖,就不足以稱為藝術?若然,章回小說「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文分解」就足以叫論者鞭屍,指稱它們是資本主義毒瘤了;古典音樂之中的休止符,寂靜一刻更能吸引聽者專注聽下去,也一定是作曲家立心不良。

 

立場述畢,世上先有人從事後世界定的藝術活動(例如上古人類在山洞繪畫),後有藝術這概念,用以區分特定行為。何謂藝術一直是人類沉思、鑽研、爭論,也不得定案的議題。利用本來無法界定的言辭討論議題,恕我不會有上佳言說。試從其他角度看待這話題,不論當今某君如何判定「電玩是否藝術」,觀乎人類的藝術和娛樂歷史,電玩有朝一日會獲人類廣泛接納為藝術形式之一。君不見小說在中國文學史上,地位本來有如上世紀末的電玩一般下賤,現在某人在街角拿起一本小說裝著閱讀,已被視為文藝青年,優於按手機一百倍了。電影人奮鬥了數十年,電影這種載體才獲大眾陳列於藝術的門廊。小說、電影起初也是一小撮人好新奇,聊以娛人娛己創作,發展下去,竟開拓獨步的藝術領域。載體一日存在,人類就有各種運用、演繹的可能,因此才有晦澀難明的小說、探究人性的巨著、通俗淺白的言情小說、賣弄刺激的風月小說,如此類推。載體可供人類發揮,就有潛力注入藝術成份,娛樂與否,商業與否,主動被動與否,本質上無關宏旨。

 

此外,作品之生成是前半部分,解讀是後半部分,兩相重要。生成、創作由作者進行,解讀則是讀者(聽眾、觀眾、玩家等)。藝術電影拍得文藝,觀眾可用最低俗、缺乏藝術的眼光觀看;通俗電影娛樂至上,鑒賞家可爬羅剔抉,發掘與藝術相關的細節,甚至從審美角度批評作品。電玩本身是否藝術品未必重要,玩家透過遊玩發掘作品,他們各自重視遊戲的不同部分和特性,探索遊戲的深淺亦各有不同。有不少受歡迎的電玩正正是構築不同程度的可玩度,由輕鬆遊樂至潛心索隱的玩家都自得其樂,類似藝術品的雅俗共賞。

 

有一位評論者的話值得雙方深思,Roger Ebert 在二零一零年書寫一篇名為 Video Games Can Never be Art 寫道︰

 

「為何電玩者如此關注電玩是否藝術?波比.費沙、米高.佐敦、迪.畢古斯從不自言他們的活動是藝術。……為何電玩者就不能自得其樂?」

(Why are gamers so intensely concerned, anyway, that games be defined as art? Bobby Fischer, Michael Jordan and Dick Butkus never said they thought their games were an art form. … Why aren't gamers content to play their games and simply enjoy themselves? )

(原文連結︰https://t.ly/hGgSs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毋須為電玩取得「藝術」的正當地位,才能堂皇無懼地打機。無論以甚麼為美,如何賞美,採用甚麼取樂,取樂深淺如何,都是個人選擇。

 

本文由作者【海中地職人】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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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的日益增多,不及人和事多姿多采;崗位轉換頻繁,不及世界瞬息萬變。深信思想和習慣形成觸覺,觸覺帶動技藝。海中一片地上,能做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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