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國留學記(四)——文化交流?〉
天氣的話題,暫此告別。說一下留學生必然會有意無意觸碰到的話題:文化交流。文化交流的意思,不言自明,自不用多說。況且又非學術討論,搬文弄墨賦予定義,只顯得迂腐拘泥,讀書上腦也。更有甚者,定義這回事,本身就極具爭議。強行框限一個概念的核心思想?這就預設某概念某立場有可以簡潔勾勒的核心思想。有些文化思想體系,譬若後現代主義、後結構主義就對定義這操作,異常反感。
除咗喺文化交流的角度出發審視為文化交流給出定義乃違反文化交流的精神所在的原因之外,更重要嘅,係留學生活就遇到好多精彩的交流實例。諗返起赴英之前,有一師友囑我趁此機會,好好感受一下cultural exchange。本來我以為那應該是日日課餘到大英博物館「朝拜」埃及木乃伊,去National Gallery「欣賞」梵高向日葵,信步閒行海德公園、逗逗白鴿松鼠,偶爾搵間文青coffee shop,假裝讀一下莎士比亞四大悲劇(註:不包括羅密歐與茱麗葉)。不過我利申一下唔係讀drama,倫敦嘅大學又散落各個街道小巷,甚至一出圖書館,就係酒吧,實在難以養成文青素養。於是最能切身體驗文化交流嘅地方,卻反為居住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