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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棄讀」:閱讀人是否都會遇到的斷捨離難題

文章-「棄讀」:閱讀人是否都會遇到的斷捨離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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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放棄閱讀一本看了很長時間的書,但不是因為這本書不好看,單純是不知怎地,沒有想要一鼓作氣把它讀完的氛圍,時間久了,便成了一種拖延...

李欣頻說閱讀救過她的命,我是心理學救了我的命,那你呢?什麼救了你的命?

【我與閱讀的淵源】


前兩天在臉書上看到李欣頻發表一篇:《閱讀救過我的命》。

知道李欣頻是因為上寫作課老師引用了她的文字,她是著名文案人。雖然如今內容行銷當道,很多人寫字都是為了經營,也聽過不少老師強調文筆不重要。但是啊,你知道文筆好,閱讀起來有多麼賞心悅目嗎?

縱然現在寫作學了不少架構、吸睛等各種行銷或者”閱讀者友善”技巧 (好啦我承認這也很重要)。但其實,我從小第一本閱讀啟蒙是小說,不是漫畫,而且…是瓊瑤的小說 (OMG~~當時是被我媽硬塞,說可以增進我的作文能力)。我們家,還有金庸和倪匡等一整套的小說。我覺得,我媽是把書當成衣服在買。

從小被那種"光形容一個人穿的衣服可以寫三頁”的作家浸泡,導致我一直很習慣閱讀長文字,也喜歡,因為可以自行腦補想像力。是說還好我沒有被瓊瑤式的虛幻唯美愛情給洗腦,但瓊瑤阿姨、金庸叔叔等人文字的畫面感,的確有種看了書就像看了場連續劇的感覺,說故事能力超高能。

因此,看到文筆好的人,我還是會很自然而然的被吸引。好文筆加上高商業價值,在我心目中,才是能被稱為作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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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交朋友》

「阿倩,你這樣是不行的,你要主動一點啊!」

 我的好友阿雲經常這麼說我,這也難怪,我在學校真的是連一個好朋友都沒有。

 這一年我剛升上中學,我本來是懷着期待的心情,我還在想像自己中學生活的青春。結果,現在的我想,一切都沒有可能了。

 開學都兩個月了,我真的連一個朋友也沒有。我曾經嘗試過主動認識同學的,但是失敗了。

 一開始我很著急,因為才過了一個小息而已,我發現大家已經有了自己的伴,只有我自己一個人坐在椅子上,忍受着無聊又尷尬的十五分鐘時間。

 我曾經踏出了一步,我用了我在小學認識朋友的方法,對一個看似文靜的女同學說:「我叫陳凱倩。你叫什麼名字?」

 她的回答很簡潔,她說:「張麗晞。」

 我很想逃走,真的很尷尬,但我走了只會讓我的臉變得更紅,我忍受着羞恥問道:「你的小學是什麼?」

 「xxxx會小學。」

 教室真靜啊……原本有這麼清靜的嗎?

 正當我腦中想着怎麼辦時,幸好一旁變得突然熱鬧的場景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裝着感興趣地走過去看看。

 自始以後,我沒有再主動找別人談天。我小息的時候無所事事,不知道幹什麼好,只能看看書,好留住我最後一絲的尊嚴。從前臉皮厚得很的我,也在這幾天磨得只餘下一張紙。

【很多東西的本質,其實只是一種存在】

我有枚紋身貼紙,就貼在我左手手腕內側,脈搏之上,是尾鯨魚。

有段時間對紋身貼紙猶疑不決,因此決定先試上一段時間,測試一下。

我告訴自己,這段時間內,只要有一刻我對它的存在感到不舒服,我也不適合真紋身。

原來真的有這麼一刻。那是某天在公園內想跟某個阿婆說話(為什麼要說話不在這裡說),我發覺自己下意識地把左手收在背後,心裡想著的是「老人家會不會以為我是壞孩子而避開我」。

原來心裡還是根植著「紋身=壞孩子」這封建思想。

*

上星期去找兩歲的姨甥女玩,她指著我的紋身,仿似重大發現地叫“fish!fish!”,對她來說,這不是紋身,不是貼紙,甚至連鯨魚也不是。

很多東西的本質,其實只是一種存在。它沒有善惡沒有對錯,賦予它意思的,是人的心。

紋身是。金錢亦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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