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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一個人,他是楊光,人如其名,他是一個很陽光的男孩。
我記得認識他的時候,我一個人獨處,他自己走過來,熱情地打招呼:「你好!」我點頭回應,他問:「你叫甚麼名字?」我冷冰冰地回答:「趙暗。」「很高興認識你。那我們就是朋友了。」他熱情如火地回應。
後來我開始多多留意楊光,慢慢覺得他其實挺有趣的人。
我們漸漸熟絡,我也被他感染了變得愛笑的人。
楊光常說:「喜歡你的眼睛,因為你眼裏有我。」
學生時代最心動的一瞬間是對上他的眼睛幾秒鐘以後自己先躲開然後偷樂很久。
楊光經常摸一摸我的頭,我像貓被他撫摸頭。
楊光不經意對我笑靨如花,這一笑,不知不覺我愛上他。
楊光很天真無邪,所以楊光不喜歡下雨天,說是天空遮蔽了灰色的臉。
我們形影不離,我找他時,他的那些朋友起哄說:「楊光的『女朋友』來了。」害得我的臉一紅。
情人節到了,每個女生將親手製作的巧克力給自己喜歡的人,楊光找我,他給一個精心包裝好的盒子,他示意我打開,我打開一看是巧克力,「給我的?」我很疑惑。
他邊解釋邊表白:「是給你的,在你的身上,有我對未來的全部向往。」我的心臟砰砰跳問:「甚麼意思?」「我喜歡你!」他回答道,我回應:「我也是。」我們擁抱。
我怕一個人孤單寂寞,所以我常常參加聚會或者一起吃飯。
在吃飯途中,他們聊得甚歡,而我默默地吃飯,安安靜靜地吃飯,我嘗試加入說話,最後無果,我只好顧自己,彷彿一切事情都與我無關。我好像融入不了他們。
派對裏,燈光一直旋轉,有人唱歌,有人歡聲笑語,有人歡呼,在快樂的節奏裏,在熱鬧的氣氛之下,我不說話,注視這一切。這環境令我不適。
有時我在發呆或者思考時,突如其來的關心:「你沒事吧?」「沒事。」我連忙回覆,他這樣打斷我一個人的寧靜。
從此我經常一個人逛街丶一個人看電影丶一個人爬山,雖然一個人很孤獨,但很自由,不用理會遷就他人,不用理會甚麼時候說適當的話,不用理會議論紛紛。
起初我不適應一個人,因為人是群居社會,所以我慢慢地接受孤獨,享受孤獨。
我一個人爬山,可以獨自欣賞美麗的景色,俯瞰每一個高樓大廈,站在山上,眺望全城夜景,燈光耀眼,絢麗多彩,不愧被人稱之為「東方之珠」。待到晨曦,那束光給了我一個希望。
我來到沙灘,邊走邊數數腳印,我隨意找一處坐下,乾一罐的汽水,我看着大海拍打無數的浪花,這一切很寧靜,只剩下海浪聲,很滿意,很療癒。
一直待到晚上。
絕望是一件嚴重的大事。
我開始準備考試,正所謂「鐵柱磨成針」我早上捧着筆記本寫重點,晚上挑燈夜讀。
考試開始了,我胸有成竹地寫下每一個答案。成績公佈,紅色大字不合格,深深地入腦海,我最信心滿滿丶最拿手的化學竟然不合格!
我垂着頭,不想見任何人,允行搭着我的肩膀說:「不合格而已,天塌下來也能睡。還有重要文憑考試,只要這個成功,就沒有問題。」我聽到這句,從垂頭喪氣慢慢地抬起了頭。
我的最終目標不是這一次考試,而是文憑考試,我只好再奮鬥一次,這一次為了不要重蹈覆轍,強逼自己每天背單字,一天十個單字,在搭巴士時或休息時翻手卡,每日做十份卷,不明白的地方立即請教老師,我頭上戴頭巾寫着:「奮鬥!加油!」
我每天廢寢忘餐,將睡眠時間縮短,連上洗手間都要默念單字,這個不但節省時間,也能鞏固知識。
高考開始了,我對每一份卷奮筆疾書,流暢地寫下答案。
轉瞬間放榜了。我緊張兮兮,手開始冒冷汗,明明是炎熱夏日,太陽如此猛毒,我竟全身發抖。我顫顫巍巍按下按鈕,查看分數,雙手擋眼睛,透着縫隙,分數……沒有達標。倏地,我全身倒下,不敢相信眼前沒法改變的事實。
慢慢地,慢慢地一步又一步,看見腳下的風景,雨不停落下來,我已不相信美好的景象,全都是假的,我感到絕望!
疤痕,我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也有過,在外面的傷,在心裏的傷,我也不另外,可疤痕卻不在我身上。
我身為古董收藏家,我收獲不少大大小小又價值連城的古董,我恨不得將世上所有古董歸我,我視古董為性命。
我有兩個兒子,可我更愛古董。
小兒子常常跌倒,弄出不少疤痕,我只說:「這疤痕伴隨你一生,你小心一點。」說完我繼續抹古董上灰塵,抹得閃閃亮的,像新的一樣。
大兒子一心剪東西割到手,就哇哇大叫,我只說:「安靜一點!你好好處理傷口,不然出現疤痕。」說完我繼續欣賞悠久歷史的古董。
有一天,我急於去買新的古董,只留下一心和小兒子在家中。渾然不知沸騰中的水。
等到我暗自竊喜買到新的戰利品,在回家途中,看見火正在熊熊燃燒,我仔細一看,是我家!糟了!古董!我進去猛烈火焰的家,小兒子哭聲不斷,我將大大小小古董搬出來,並說:「等一等!我很快救你!」一心抱小兒子一同出去,只剩下我還搬古董。
大煙四起,煙不斷地湧起來,像是凶猛的海浪拍在我身上。
一心跑回去危險之中,找到我並焦急地說:「爸!快走!很危險!這些古董不要了!你的性命更重要!爸!快走……」我堅決反對 「不行!我要全搬出來!」我大吼道。
簡單講幾句之《#1人婚禮 》
《1人婚禮》是否真的難堪入目,坦白而言就算不上。如果說電話是言之無物,其實對創作人來說是很不公平(雖然開首三十分鐘我覺得鋪排凌亂)。
的確,整部電影都是圍繞愛自己這個命題,現實中做人當然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喜歡自己,與其委屈自己迎合人地,何不開開心呈現本我?(故事當中所有角色都是難以面對真實的自己),故此,電影中的主角阿冰和Dickson要成為網絡組人,為點擊率,為了賺錢,為了名氣而不顧低線,故事遵循這個方向而行,虛假對真我,相信不少觀眾都會看得懂這一點,進而再作出批判,反思網絡世界文化和荒謬現像等等,怎能說電影內容言之無物呢?來到這裡時,暫且都已經覺得電影該不是如外間所說之劣。
武俠小說內容或多或少有武學秘笈情節。這些武學秘笈創作者已是享負盛名的頂級角色,著作人死後引發各路人爭奪秘笈;沒有名氣的人著作多稱是家傳秘訣/秘方,但人數越來越多得知,引致相同的結果,這就是人性。
話說回來,這些秘笈創作那裡來,我理解是從生活的體驗中所見所聞,又從中遇到的困難後的經驗,不斷累積失敗與成功,最後領悟出不為人知的理論或技巧。所以吃喝玩樂和工作多點細意,往後秘笈創者就是你我他😎,越多寶貴的人生經驗價值越高。
穿越時空回到小說內的時代,挑戰各門派或是舉世矚目的事能成功,就可以一夜成名,似乎小說的虛擬和現實世界是共通。現今網絡可助人的知名度提升,除了小說描述的武力外也可成大衆皆知的人,容易了,是嗎。
秘笈的絶世武學,越是厲害的,多數機缘巧合與重要角色配上,其實帶有中國的哲學“緣”,其一緣的特性是天意安排,凡人扛起責任減少,其二符合秘笈特定條件的人,不是強武才可以擁有,不會單一強化。
角色的奮鬥歷程和愛情故事,吸引讀者有期望結局,秘笈的武招名稱也帶領讀者意境的幻想。我自身是武俠小說迷,或者有其他未體會寫下來,一言總括就是吸引。
又是灰暗寒冷的一天,男人沿著路上的痕跡走著。目光所及,皆是潔白冰雪覆蓋著的大地。這是阿拉斯加今冬的第一場大雪。男人穿著笨重的衣服和毛靴,但還是覺得十分寒冷和不舒服。
男人要沿著這條路走到安德森溪附近的營地。他的朋友已經在那裏了。他預計晚上六點前到達那裡。然而天已經黑了。他的朋友應該已經為他生好一堆火和熱好食物等他。
一條狗走在他身後。那是一條灰色的大狼狗。狗不喜歡極冷的天氣,牠也清楚這種天氣不適合旅行。
男人繼續沿著路上的痕跡走著,他來到一個凍得凝固的小溪上,這條小溪名叫印度溪。他走在覆滿白雪的冰上。它上面留有通往安德森溪和他朋友營地的足跡。
他一邊走著,一邊小心地查看著前面的冰層。這時,他突然停了下來,走到周圍凍住的溪水旁邊,他看到地下有一處的冰層之下有泉水流動,因此那裡的冰很薄。如果他走上去,就會穿破冰層掉到水裡。在這樣極冷的天氣,一旦他的靴子濕了,就等於殺了他。他的腳會迅速成冰,隨即他會凍死。
大約中午十二點鐘,男人決定停下來吃午餐,他用右手脫下手套,解開外套和襯衫,掏出放在衣服裡面的麵包和肉,這個動作只持續了不到二十秒,他的手指就已經凍僵了。

個人評分:★★★★☆(★1分、☆0.5分,滿分5分)
中國科幻作家劉慈欣的《三體》因獲得2014年的「星雲獎」、2015年的「雨果獎」而成了華人科幻小說的新標竿,但這部暢銷的科幻作品卻遲遲未改拍成電影、影視劇作(據說有動畫版跟電影版...但評價應該普遍不佳),而今傳說Netflix有意翻拍,卻在網飛版本釋出以前,騰訊已經拍好了《三體》系列的第一部,總共30集...
以前的時候,我常埋怨父母親,小時候對我的管教方式很嚴格,而導致我心裡上很大的不平衡,也造成我在求學路上,人際方面處理得很糟糕。
在學校的時候,我總看同學不順眼,也看不懂同學在做什麼,我總用我的標準去看待別人,總覺得什麼事情就應該怎麼樣,而不該怎麼樣,心裡好像被囚禁了似的很不自由,一直常感到喘不過氣來。
甚至剛出社會,在職場當中,我遇到的主管對待我的方式,也和我的父母很像,控制欲很強也很強勢,常用威脅恐嚇以及情緒勒索方式溝通。
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也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複製了父母親對待我的方式,也在無形當中,用了同樣的方式對待別人,我總把自己的想法和需要加壓在別人身上,造成別人的困擾和反感,也讓自己感到痛苦不堪。
後來我才明白,我會這樣只是希望別人好,但我用錯了方式,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界線和需求,我不該用自己的標準和需求,去干涉別人的人生是好是壞,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想要和需要的生活方式,當我們明白了這點,我們的心才能感到不被拘束。
這讓我理解到,當初父母親會這樣對待我,或許就是他們愛我的方式,只是他們用的方式不是我要的,甚至是讓我感到討厭和痛苦。
「君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唱罷,虞姬自刎,倒在霸王前。對項羽的情,對生命的絕,都濃縮在短短的一句,以及劍刃割破動頸動脈那一下。
在我看來,虞姬比項羽更具君王氣、霸王更霸氣。當然,這也是虞姬是《霸王別姬》的主角之故,劇目自然會對她的描述、渲染更入木三分一些。
葛亮書寫的言秋凰,可以說是虞姬再世。但與戲中的虞姬不同,言秋凰也是霸王,她是她自己的霸王。言秋鳳的結局在外人看來是憋屈的,是委屈的;可在她自己看來,這是最好、最完滿的結局。
師父的靈牌前唱盡了戲,把敵方將領殺了,然後自盡。那麼順暢,那麼的清醒。
「若是存了降尊紆貴的心,在矜持與無奈之間粉墨登場,是遠不及放開來演一段」所以言秋凰出現了,一代名伶,唱盡了離別情仇、忠義孝悌,是「一個真正唱戲的人」。
一個名角兒,「入世」難,「出世」更難。當初因為報社的挑撥離間令她不得不與師傅分道揚鑣;在上海發展時又因為不擅交際得罪了道上的人,輾轉間去了襄城,在一個小戲班唱戲。只是「樹欲靜而風不息」,當她的唱功與身段被和田潤一記掛上,便注定不可能出世。
想當時在上海唱戲時,是那般的快樂。在一個小戲班裏快樂的唱,盡情的唱,就算觀眾寥寥,也是落得逍遙。
更別說,她遇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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