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女說故事】嬉皮的優雅
流浪終究是個浪漫的詞彙,不決定地點、不預定旅店、不追求世俗經典的行程,任清風決定方向,以自我價值作為謀生,於是,我徒步人間的浪遊姿態逐漸成為他人眼中的嬉皮。
嬉皮,最初用以描述六零至七零年代間反抗習俗與時政的年輕人,嬉皮以公社式的與流浪的生活方式反應出他們對越戰及民族主義的反對,提倡貼近原始的非主流宗教、尋找並回歸樸實自我,並批評中產階層所影響的制度及其價值觀。如今的嬉皮,我們仍在出走,以背叛固化系統和腐敗價值觀的姿態換取回歸自我的自由。我們仍舊信奉草藥、相信靈魂與自然、追求古老的音樂與精神性的舞蹈、聽從神秘的感知、信賴土壤的樸質及天空的遼闊、渴盼簡單而純粹的快樂。
嬉皮所追尋者,也就只是去除外在牽扯與繁飾後的赤裸盡淨的原始的自我。
流浪的日子裡,我時常戴起不同的面具,以不同的身分示人,偶爾,我是浪漫的畫家、鋼琴師、藝術家;偶爾,我是熱情的酒保、農夫、慈善志工;偶爾,我是神秘的占卜師、說書人……,天涯輾轉,這些隨時間而不斷增加的面目彷彿也並不那麼重要,既不用於識別,亦不流於形式,不過就只是一部份的自己,真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