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陷阱系列1:BR、CI、交稅、牌照、銀行戶口》
這是人人都開網店的年代。這是很多網店誤墮法網的年代。
作為開網店新手的你,是否對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公司註冊證(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感到一頭霧水?究竟你是否需要交稅、領取商業牌照、開辦商業銀行戶口?以下一文為你解釋開網店基本步,教你輕鬆避開法律陷阱。
需要。根據香港法例第310章《商業登記條例》第5條,任何開始經營業務的人,均需向稅務局局長申請將有關業務登記,而商業登記申請需於業務開始經營1個月內提出。
310章的第2(1)條訂明,「業務」的定義是「為了圖利而從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務、工藝、專業、職業或其他活動,同時亦指一所會社」。因為網店是作圖利(賺錢)之用,所以必需申請商業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