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也要報稅?自由工作者最常忽略的 5 件事
香港自由工作者報稅攻略:自由工作者最常忽略的 5 件事
你是一人經營的設計師、寫手、剪接師或創作者嗎?
你有想過自己是否需要報稅?還是心裡默默想著:「又不是公司,也沒老闆,應該不用報吧?」
其實在香港,就算你沒有開公司,只要有穩定接案、有收入行為,就可能需要報稅。
以下整理出自由工作者在報稅這件事上,最常忽略的 5 件關鍵觀念。
1. 自由工作 ≠ 免稅:你接案也算在「營業」
很多人以為只有「有開公司」的人才需要報稅,但其實香港稅制最重視的是你的行為性質。
只要你持續性、有計劃性地從事一項賺錢活動,例如接設計案、寫稿、剪影片、開課教人,你在稅務局眼中就被視為「經營業務」,屬於自僱人士。
這時你要報的稅就不是薪俸稅(上班族的稅),而是利得稅(Profits Tax)。
2. 你報的不是「薪俸稅」,而是「利得稅」
薪俸稅只適用於有受僱關係的人(公司發薪水、有 MPF 扣除、有僱主報表)。
自由工作者沒有僱主、不領月薪,但卻有「經營利潤」,因此適用利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