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延長了,到底何去何從?
那天早上,人事部的電郵很短,也很直接:「因工作表現尚需觀察,試用期將延長三個月。」沒有任何鼓勵語氣;只有「觀察」兩個字,像一張還沒填寫完的評分表,先被暫時扣在那兒。
在職場裡,「試用期」三個字聽上去很溫和,實際上卻是一種持續被審視的狀態。你努力上班,卻經常不確定自己是在「展示能力」,還是只是在「證明自己值得被留下」。
延長試用聽起來像多一點時間,其實更像多一點猶豫:公司還沒想好要不要押你,而你卻不得不先押自己在這張椅子上再坐一陣。
剛開始,我多少有點不服氣。我自認不算懶散,也從不遲到,文件也沒出過大錯,為何還需要「再觀察」?某天晚上回家,我跟朋友提起,他笑著說:「你是在要求公司給你一個『你沒錯』的證明嗎?」這句話戳中要害:原來我真正在意的,不是被延長,而是不被完全肯定。
於是我開始調整姿勢。以前開會,我習慣坐在中間偏後,只在被點名時才發言;現在則會刻意在會議前整理一兩條簡潔的意見,哪怕只是「這個數據可以再拆細一點」。
報告的格式也比以前講究,多花十分鐘理清邏輯,好讓主管在批改時,不會順手寫下「表達仍可更清晰」這句職場萬用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