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的旅居,自由感受曼谷!》經過這次旅居後(5)
雖然我人在泰國,不能用香港的標準去規範別人,但我覺得 — 這麼吵的房子拜託別放租。
對,我也不想打擾當地人的生活,但我也不想被人打擾。
其實港幣2700租金不算太便宜,折合也有一萬多泰銖。這當然不能與酒店式、五六千元港元的相比,但我覺得吵跟髒一樣,不能住人。吵也是一種污染。
我也沒理由租個地方來吵自己吧。
我想誰去旅行,甚至只是搬新家,也不想來個吵的地方吧。
如果短租七天,每天去玩,不會覺得有問題。有評論說噪音情況可接受,我想他不是短租,便是感覺有問題,或者並非誠實。
但房東也知道我住三十天。正常人無可能玩足三十天吧。
我沒出去的日子,就每天都被噪音所擾。真的很煩,老是在鑽和錘東西,不然就是小孩在叫,或是鄰居在談話。
這裏的噪音真的很多,有裝修、音樂、談話、小孩叫,輕微的有飛機和路上的車聲。
我試過凌晨四時因為睡不著而起來,結果有鄰居開著音樂回家。我心想你到底知不知道現在幾點?你回家就回家啦,幹嗎開著音樂?
還有半夜十二點,可能是鄰居的朋友離開,大聲談笑,吵醒了我。
完全無意怪責任何國家的人,也尊重別人的生活,只能說這房子不適合租出來,也不適合我住。(但不包括在我的「地頭」,在香港我家我不容忍任何人在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