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在愛之中,我們要更「成為」還是更「擁有」?:讀陸達誠的《存有的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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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在讀這本《存有的光環》時,最讓我驚豔的是,作者陸達誠討論的雖然是很深奧的問題,但卻總是能深入淺出,用清晰甚至乍看之下有些簡單的文字,來闡發出幽深隱微的內容。而《存有的光環》的內容,顧名思義,當然是圍繞著「存有」展開。

佔有與存有:哪一種會更好?

「存有」,並不是一個我們日常生活會用到的詞;它的意思是來自對西方的be/being這個詞的翻譯。但是,「存有」(being)的意涵,卻始終隱藏在生活的每一刻。關於存有,西方哲學已經有非常多不同角度的、豐富的討論,但這些我們姑且置之。而可以直接下手去探索本書的主題:即「馬賽爾式的存在主義」。當然,我們會講的比較簡單,沒有辦法像馬賽爾和陸達誠談得那麼深入豐富,否則就失去導引的功能了。

我是誰?

我是誰?

我是誰有許多答案,大部分答案都是我是一個(角色)。

有沒有再深思更多呢?

我們現在深入分析一下吧。

 

我代表自己。

自己又是什麼呢?

自己即是一個存在體,

感受感知到一切造就的自己。

我是用外物來分辨出來的。

我=自己

我=自己=感知

擁有意識的事物,都能感知外界,來認識自己的存在。

因此,我=自己=感知=存在=意識

 

那麼我是存在,證實有什麼用呢?

能證實所有人都是一體的。

不同意識,都有相同的感知能力,但卻在同一件事感受。

因此人存在兩面。

可以平庸,可以不凡。

可以討厭,可以喜歡。

可以愛,可以不愛。

我們都可以選擇,成為一個有用的角色,或沒用的角色。

價值是可選擇的。

所以我是誰,雖然注定了自己一定是意識,

但我的角色是誰,還是有得選擇。

一切有型無型的事物,

都是有得選擇。

 

換個講法,

父母並不是創造你是誰的人物。

是你創造了父母是誰。

你感受到父母屬於那一類型。

存在主義的誘惑

「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甚麼審判我的靈魂?」著名的存在主義文學作品《異鄉人》中的主角在法庭審判時如此說道。

 

九七後的一代人是失落的,被問「幾時拍拖呀?」、「幾時結婚呀?」、「依家搵幾多錢人工一個月?」蘇軾其中一首《定風波》道:「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在科技不發達的古代,被投閒置散或在都市裡無心睡眠的文人墨客,總可以如陶淵明般隱居田園,數點梅花天地心,讀書之樂在於不求甚解也。但在大數據年代,就無可能再「安心出行」了,因為臉書這個老大哥使用演算法令人陷入虎穴龍潭,令人不能自拔。

 

幾時拍拖、幾時結婚、搵幾多錢,與你何干?本來就不相干。我們從母親體內來到這個世上,本無一物。但塵埃自染,你耐得它何麼?自以為在數億同伴的競爭之中戰勝歸來,孕成生命,卻來到一個「上帝已死」的世界。尼采這句說話的意思可不在否定上帝以及創世主的概念,而是擔心人類在世俗主義以及人文主義的時代失去了作為人的意義,然而,他的惡夢卻已成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