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ESE 自由作家專欄

《姆斯雜聊》:魯宅如我是怎麼開始寫東西的?

〈姆斯的閱讀空間〉開張以來,不知不覺已寫下近百篇文章。在《大腦喜歡這樣學》曾分享過,身為理工宅,求學時最糟的科目就是國文,作文分數更是屢屢在大考扮演拖油瓶腳色。這樣的我居然會開始寫東西,還有人賞光閱讀,想來真的挺不可思議。

常被身邊朋友問:「你下班後怎麼還有力氣寫這些?」我都只能苦笑。雖說隱約好像有個什麼答案,但似乎也沒個準。

《喜福會》的戀愛及婚姻

《喜福會》(The Joy Luck Club)探討美籍華裔女性和她們的海外華人母親之間關係的電影,由旅美華裔導演王穎執導,改編自譚恩美1989年小說。四名住在三藩市的華人女性,都育有一位已經成年的華裔女兒。她們有著深藏不露的過往經歷,反映出她們所面對地中美文化碰撞。 電影《喜福會》刻劃兩代華人戀愛、婚姻的文化衝突的故事。母親林多與女兒薇莉的故事,講述她們分別成長於中國及美國,有著不同的婚姻命運。母親鶯鶯與女兒李娜的故事,就是她們雖然的婚姻文化背景不同,但是她們在婚姻的處境竟有相同地方。

一、自主性

批判「及時行樂」

有些人享受過後,講一句「及時行樂」;有些人意圖享樂,又講一句「及時行樂」;有些人甚至以這句話為人生格言,勉勵自己好好過活,即是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及時行樂。平常對話或者忙碌多時,想到要取樂慰勞自己,拋一句及時行樂,也無傷大雅,只是說的人最好瞭解自己所講為何。

 

所謂及時即是不遲不早,在最適當的時候做,例如「及時拯救意外中的傷者」,那情況是稍遲援助,傷者將遇上更大危險;較早搶救就算是預先解除威脅,我們都不稱為「及時」。從語義層面分析,「人應該及時行樂」是套套邏輯(tautology),有如講「四足動物有四隻腳」,因為「及時」就是在適當時候,如何判定是適當時候?就是當刻該做,沒有過早,沒有太遲,如果在某個時候應該行樂,當然就要行樂,「應該」和「及時」的意義重複,互相指向。「人應該及時行樂」成為自足的語句,即沒有提出具意義的論點,其實也只是「適當時候做適當的事」之享樂版,這樣分析過後,「及時行樂」即變得興味索然。但聲言「及時行樂」自古有之,聽起來也頗為順耳,所以下一步就要從語用層面分析。

 

「及時行樂」一語可能最早見於《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

 

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

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遊?

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