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一直轉,歧視繼續 spin
金球獎(Ballon d’Or)是足球界的重要獎項,今年已是第六十八屆,由足球雜誌《法國足球》主辦,表揚過去一年在足球界表現出色的球員和教練。其中最獲關注的是男子足球員獎項,今屆得獎者是效力英超曼城的西班牙中場洛迪(Rodrigo Hernández Cascante, Rodri)。塵埃落定,卻惹來一陣喧鬧,源於好一批人認為洛迪「搶奪」了獎項,英語世界稱之為 rob。
指控者包括巴西翼鋒雲尼素斯(Vinícius Júnior)效力的西甲球隊皇家馬德里、他的支持者,以及一眾足球評論人。他們一律認為雲尼素斯的表現優於洛迪,並質疑洛迪獲獎,源於頒獎偏袒歐洲球員,堅稱雲尼素斯是種族歧視的受害者。球隊於頒獎禮前已知球員會否獲獎,皇家馬德里得悉陣中無球員取得殊榮後,杯葛典禮。
要評定頒獎是否公正合理,先要理解金球獎的運作。該獎男子足球員的部分,評定去年八月至今年七月球員的表現,《法國足球》先挑選三十名球員,再由世界各地的記者投票選舉,該批記者來自國際足協首一百名的國家。投票者獲指示,依據三方面選定優秀球員︰
一、過去一球季在球會及國家隊的表現和貢獻。
二、球員品質,包括技術、體育精神。
三、足球成就,先考慮過去一季的成就,次考慮過往累積的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