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核彈到職場專案:當「做得到」不等於「應該做」
當老闆問你:「呢個項目做唔做到?」
——柏拉圖、牛頓,同每一個打工仔嘅核彈時刻
你應該試過呢種場景。
會議室入面燈光有少少白得刺眼,老闆將最後一頁簡報打開,上面寫住未來三年轉型藍圖。數字好靚,市場分析好宏大,成個世界好似已經準備好迎接你哋嘅產品。然後佢停一停,望住你,語氣唔算壓迫,但你知嗰句說話一定會嚟。
「你覺得,做唔做到?」
嗰一刻,表面上係問技術可行性,實際上問嘅係判斷力。你唔係單純回答一個專案能否落地,而係回答一個更深層嘅問題:當一件事「可以」發生,我哋係咪就「應該」推動佢發生?
1945 年 7 月 16 日,新墨西哥州沙漠,Trinity 試爆成功。人類證明咗核裂變可以形成可控嘅鏈式反應,理論推導同工程技術完全對得上。奧本海默後來引用《薄伽梵歌》嘅句子,形容「那道光如同一千個太陽同時升起」。科學層面嚟講,嗰一刻係成功;文明層面嚟講,嗰一刻係轉折。因為人類終於知道自己做得到,但同時亦開始承擔「做得到之後」嘅世界。
職場其實無咁戲劇性,但邏輯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