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批准豁免徵收綠地土地及房產稅
泰國內閣批准豁免徵收綠地土地及房產稅
【法促會新聞中心】財政部發言人蓬猜透露,內閣會議批准豁免徵收綠地的土地及房產稅部級法規草案,並對綠地和綠地上的房產做出明確的規定。綠地被視為是閒置或未根據其狀況使用的土地,將被徵收高額稅,因此過去有人將綠地轉為農業用地,以便以較低的稅率繳納稅款,這樣的綠地對環境和生態具有價值和好處,特別是其有助於吸收和儲存二氧化碳,並有助於減少土壤和海岸侵蝕問題。
上述關於豁免綠地土地稅的規定,規定土地必須是以植被覆蓋為主要組成的土地,對環境有利,或者利於人民生活或生活質量的生態,在整個財政年度具有以下特徵: 1、根據泰國標準,向農業與合作社下轄的林業和農業減排溫室氣體管理委員會登記自願減排、吸收和儲存溫室氣體。特別是符合自願溫室氣體減排法規的項目,比如新造林和森林恢復項目,以及符合海洋和沿海資源廳廳長公布標準的紅樹林。有資格免徵此類稅的土地不得用於營利,除非是銷售經溫室氣體管理機構委員會認證的碳信用額轉讓。該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希望能在2018-2037年國家支持保護並增加綠地面積的戰略下幫助減少清理綠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