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國的少年天子 (VII) — 兩個月巡獄一次
自從章三冤獄案水落石出後,年僅十六歲的少帝李德明內心久久不能平靜。那樁冤案如同一個警鐘,時刻提醒著他,即使在看似太平的盛世之下,仍有陰暗的角落存在,仍有百姓遭受著不公與苦難。為了進一步減少冤案的發生,保障百姓的權益,李德明經過深思熟慮,做出了新的決定。
在一次朝會上,少帝莊重地宣布:“朕決意將京師大獄的巡視頻率,由原來的每三個月一次,改為兩個月一次。”
此言一出,朝堂之上頓時引起了一陣騷動。一些大臣面露憂色,紛紛進諫道:“陛下,您日理萬機,政務繁忙,如此頻繁地巡視大獄,恐會過於勞累,龍體為重啊!”
“是啊,陛下,”另一位老臣也附和道,“巡視大獄耗時費力,不如將精力更多地放在處理國家大事上。”
李德明目光堅定地掃視著群臣,語氣沉穩地說道:“諸位愛卿的顧慮,朕明白。但正因冤獄對百姓的傷害深重,朕才決意增加巡視的頻率,務必將冤假錯案扼殺在萌芽之中。至於精力方面,諸位不必擔心。朕年輕力壯,尚能承受。況且,朕也考慮到偶爾會有政務繁忙之時,若朕確實無法親自前往,可由刑部尚書曹懿,或是秦王叔父代為巡視,他們二人皆公正廉明,值得信任。”
少帝此言一出,原本擔憂的大臣們頓時信服。他們深知少帝的決心和對百姓的關愛,更敬佩他考慮問題的周全。能讓刑部尚書和位高權重的秦王代為巡視,既能保證巡視的有效性,也體現了少帝對此事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