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貸庫設「不誠實使用」規範債仔 圖阻「未接入」財仔 繞道取借款資料
代表中小型財務公司的業界組織之一、[融資行業從業員協會]召集人陳子康先生指出,若消費者向財務公司分享個人信貸報告日後被列為須承擔法律後果的行為,將對行業營運帶來很大壓力,他希望各方協力下仍有補救措施可拆解難題,否則今年底前將有更多中小型「財仔」結業。
為引入競爭而構建的多家個人信貸資料庫(MCRA)於去年底啟動,新系統提供的徵信服務至今尚未展開,鑑於大量中小型持牌放債人(俗稱「財仔」)仍未接駁至信貸資料平台(CRP),為免這些財務公司(由公司註冊處發牌)「繞道」,透過消費者索取個人信貸報告作為評估從而批出貸款,金融管理局擬向「債仔(消費者)」入手,在個人信貸報告加入警示聲明,隔山打牛堵截「財仔」窿路。
可免費索報告 濫用有法律後果
消息稱,金管局及負責獨立審計(IAs)的四大會計師行,早前透過平台營運商向3間獲選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諮詢,建議當有關機構提供消費者索取個人信貸報告服務時,必須提醒客戶正當使用報告資料,並加入警示聲明,若消費者把報告轉交任何信貸提供者(包括銀行及財務公司)作借貸之用,「屬不誠實使用資料(dishonest use),可能引致法律後果」,意味報告只可供當事人自己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