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結婚 -1、買早餐
我,對他,一見鍾情;而他,對我也是,而且他喜歡我的程度還比我喜歡他的還多。
我們都讀U大。
我們是在社團認識的,熱舞社,我們兩個都熱愛跳舞。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的那次,是第一次社團日。
誇張的是,他對我的背影一見鍾情--一直盯著我的背影—直到我感受到有人注視的視線,我才轉過身去看,當時我站三七步,對他的第一印象,就是覺得他長得很好看!他還是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在看了他幾秒鐘後,我就轉回去了。
那時,開始上課的時間還沒到,我們都早到了,等待社團開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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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他眼裡,世界似乎只有我似的,一直看,一直看,著我。
我又斷斷續續地看了他幾眼,然後,我被他感動了,不過我沒有表現出來。
我承認我很容易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