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之言外另傳】| 為何垃圾徵費政策在香港實行不了
香港垃圾收費政策歷經近二十年討論,最終被無限期擱置,確實反映了複雜的結構性問題。這並非單純的「政策不合時宜」或「居民習性不改」這種非黑即白的因素所能解釋,而是一系列政策設計、社會現實、經濟環境和配套準備不足等多重困境交織下的結果。
以下將從幾個核心面向深入分析為何這項政策在香港難以實行:
一、 政策規劃與執行面的根本缺陷
政策的失敗,首先源於其設計與香港的現實嚴重脫節。
· 搖擺不定的政策目標:這項政策在「經濟誘因」(透過收費鼓勵減廢)、「末端處理」(為焚化爐鋪路)和「強制分類」等不同模式間搖擺,缺乏清晰、連貫的戰略核心。導致公眾難以理解政策的真正目的,感覺只是「為收費而收費」。
· 「離地」的設計與宣傳:政策細節被批評為脫離市民日常生活。例如,有官員建議市民將「鋸開的地拖棍」放入指定垃圾袋,此言論被廣泛嘲諷為不了解基層市民的實際困境。這種「離地」感嚴重削弱了政策的公信力與說服力。
· 複雜的執行機制:政策將大量的執行責任與成本轉嫁給物業管理公司和大廈業主,導致前線人員(如清潔工、保安)需要面對與居民的潛在衝突,卻缺乏清晰的指引和足夠的支援。誰來監督、如何執法,始終模糊不清。
二、 香港獨特的社會與居住現實
香港的高度發達,並未為垃圾收費提供便利條件,反而構成了獨特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