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象》
《怪象》 肆零叁
這次寫的,不是我的童年往事,不是和女伴的經歴,而是個困惑我很久的怪象,一個寫出來後可能招人罵的怪象。
我不明白,怎麼現在的人都喜歡活在別人的生活裏,把別人的事當成自己的事。
我並無意站在高地,裝作飽經滄桑看破紅塵的智者對人評頭論足,而是我打從心底的不明白,怎麼人家的生活,就變成你的生活了。
最近台灣有個男星出軌,和他的老婆離婚了,然後前妻曝光了他一大堆丑聞,事情鬧得不可開交,也承包了那星期的重點新聞。本以為這事不會擊起多大的漣漪,畢竟娛樂圈每年都有一兩單這樣的新聞,萬萬沒想到,這次擊起的漣漪和隕石撞地球的差不多大。
在社交媒體,無論怎樣滑怎樣拉,都是幾個大字「xx離婚」,看得煩厭想進限時動態看看別的,結果十有八九的帖子也在轉發這事,按到哪,男星的頹相大頭照就跟到哪,硬是讓我在軟件裹鬼打牆。我也是認輸了,就去看看留言,看了還真的嚇一跳,各式各樣的謾罵佈滿整個留言區,當中更不乏「千字文」,結構嚴謹字字鏗鏘,實在嘆為觀止,如果沒附上連結,還真以為是自己離的婚。
那問題來了:怎麼別人離婚就成了你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