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國留學記(七)——文化交流?(四)〉
前文有謂文化交流的意思,不言自明,不必多述。力求精準者,當謂此話乃泛泛之語,切莫深究。蓋深究之,則始見文化交流亦即交流文化這字面意義,與許許多多相關的概念,莫能混為一談。
此中之代表者,可謂文化多元主義。文化多元主義不似後結構主義來得神秘莫測,非如達達主義這疊詞顯得玲瓏小巧卻洋溢冷嘲熱諷,更弗似虛無主義披上一層俄國冷峻森嚴的西伯利亞色彩。文化多元主義,似能顧其名而推其義,即主張多元之文化也。亦因如是,我們一談到文化交流,或許便即聯想到文化多元主義;抑或vice versa。
只是文化多元主義,與諸多其他「主義」一樣,都無核心的主張。又或者,來得學術一點,這個主義乃容許駁雜的詮釋:一貫的明明自己不理解他人卻託詞於獨樹一幟的假惺惺。只是不論如何詮釋文化多元主義,與推廣文化多元劃上等號,則未免流於不盡如是。
在政治上,這主義發跡於加拿大,與享負盛名的Will Kymlicka 淵源甚深。這主義主張強調所謂「身份政治 (identity politics)」的討論,討論內容即包括考慮在一國家內移民者或少數族群的融合問題。因而,文化多元主義在政治上,多數集中爭辯如何處理及承認少數族群或移民者的地位、權利等問題。說白了,就是移民族群等在主流政治上爭一口氣的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