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本体论:能动性与感受性的辩证
引言:道德本体论的问题域
道德本体论所追问的,并非”什么是善”或”应当如何行动”这类规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而是更为基础的一层:道德关系得以成立的存在论条件是什么——一个存在者何以能够进入道德考量的范围?它以何种资格成为道德主体(moral subject),又以何种资格成为道德对象(moral object)?
心灵感知(mind perception)理论指出,人们在判断一个存在者的道德地位时,其心智被感知为沿着两个几乎正交的维度展开:能动性(Agency)与感受性(Patiency,亦译”受动性”“经验性”)。这两个维度共同构成了道德本体论的骨架。但要真正理解这两个维度为何、以及如何被人们感知到,还需追溯到一个更底层的问题:人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认知机制去理解他人的心智的?这便引出了心智理解的两条经典路径——推理与模拟。
一、理解他人心智的两条路径:推理与模拟
1.1 两种进路的基本区分
在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关于”他心问题”(other minds)的长期争论中,逐渐形成了两条彼此竞争又彼此互补的解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