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伽》學習班(十六)
大慧。彼若相續。若事。(唐云。若作用。)若生。(唐加若滅。)若有。(唐云。若諸有。)若涅槃。若道。若業。若果。若諦。破壞斷滅論。
疏曰。佛教所明一切諸法。皆以自心所具色心種子而為其因。自心所現色心境界而為其緣。種能引種。現能引現。故有相續。種能生現。現能熏種。故有作用。因緣和合。故有生。因緣別離。故有滅。因果不亡。故有諸有。生滅情盡。故有涅槃。返迷歸悟。故有道。依理成行。故有出世正業。依行證理。故有出世正果。世出世間因果並成。故有四諦 。今外道或計無因或計異因。則不知有自心種現各引之義。是破壞相續也。亦不知有自心種現互為因義。是破壞作用也。亦不知有正因緣合。是破壞生也。亦不知有正因緣離。是破壞滅也。亦不知有因果感應如影隨形。是破壞諸有也。亦不知有有為盡處真如理顯。是破壞涅槃也。亦決不能從迷得悟。是破壞道也。亦決不能依理成行。是破壞出世業也。亦決不能依行證理。是破壞出世果也。亦決不能方便安立世出世間因果之法。是破壞諦也。旣一切皆悉破壞。則雖有斷常空有種種二論。究竟皆成斷滅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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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
佛教所强调的法义,就是一切诸法是自心所現因缘所生。 其中的因,是真如本自具足的種子,其中的缘,是真如本自具足的种子所现之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