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庭判了 貝東丹總理停職
泰國憲庭判了 貝東丹總理停職
【泰國新聞報導】泰國憲法法院7月1日裁決,決定受理針對總理貝東丹的罷免案,並以7:2表決結果判貝東丹涉嫌嚴重違背倫理標準,即日起停職。
7月1日13時22分,泰國憲法法院就議長提請審議的總理貝東丹案作出裁決。該案源於貝東丹與柬埔寨參議院主席洪森的爭議性通話錄音,參議院依據憲法第170條第3款及第82條,要求裁定貝東丹總理職務是否應終止。
法院全數通過決議受理此案,要求被貝東丹在收到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書面答辯(依據2018年《憲法法院程式法》第54條)。針對總理職務,法院以7:2多數票認定存在合理嫌疑,嚴重違背倫理標準,裁定貝東丹自2025年7月1日起暫停行使總理職權,直至法院作出最終判決。
按照法律,如總理停職後,副總理將會代理總理職務,前任國防部長普湯的可能性較高,但本次內閣改組,國防部長一職依然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