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爾登法環

遊戲—一個新的敘事媒介

淺談遊戲敘事的特點

故事、遊戲與敘事的關係

          電子遊戲經過幾十年來的發展逐漸形成其獨特的敘事方式,關於遊戲是否一種敘事媒介的爭議一直存在,一般的反駁觀點是基於遊戲的交互性不能獨立地“講”一個故事,特別是交互性較弱的galgame和互動式電影這些需要靠文本和影片的方式來輔助的遊戲,定義它們是否遊戲的邊界也很模糊。誠然,只有機制本身很難做到這點。MDA理論是一個遊戲設計常用的框架,由Robin Hunicke、Marc LeBlanc和Robert Zubek首次提出,MDA分別代表機制(mechanics)、動態(dynamics)和美學(aesthetics),機制充當了遊戲骨架,動態是血肉而美學則是靈魂,三者相輔相成,構成一個遊戲。這裡以美學的角度展開,我的觀點傾向於遊戲是一種敘事媒介,遊戲確實綜合了文字、音樂、播片,類比其他媒介:電影包含影像與音樂,書本也不止有文字,多數時候也會有圖片,難道就否定它們的價值嗎?“遊戲敘事”一詞的出現離不開遊戲產業的成熟。當我們玩遊戲時,根據玩法我們會有一個目標,例如遊戲裡需要玩家一路過關斬將最終獲勝。那麼敵人是什麼,玩家為什麼要達到這個目標?要解答這些問題很簡單,用一個勇者打敗魔王拯救公主的故事對這個目標進行包裝,便可以使其合理化並增加趣味性,即故事的作用就是為遊戲機制提供內容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