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康乐助理员
薪酬:
总薪级表第7点(每月20,540元)至总薪级表第11点(每月26,185元)
学历要求: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 / 香港中学会考成绩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入职要求:
(a) (i)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1)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或
(ii) 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注3)/E级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
(b) 在取得上述学历后具两年工作经验;
(c)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注4)。
注:
(1)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I)」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2) 有关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4)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职责:
三级康乐助理员主要负责督导初级人员(注1)提供康乐及市容服务,其中包括:
(a) 树艺、植物培植、植物护理、动物料理、鸟舍保养和环境美化;
(b) 体育馆、公园、游乐场、路旁园地、大球场、运动场、泳滩和泳池的维修保养;
(c) 拯溺和急救服务;以及
(d) 协助举办康乐及体育活动(注2)。
[注1:初级人员包括提供康乐及市容服务的承办商及其员工。
注2:除了督导初级人员,三级康乐助理员或须协助举办康乐及体育活动。]
[注:获取录的申请人须注意下列各点:
(i) 每周须净工作45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或须轮班及不定时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实际工作时间由主管分派;
(ii) 须接受职系/部门首长的调派和调职,以及或须被派往偏远地区(包括离岛区)工作的安排;
(iii) 或须在当值时驾驶小型电单车/脚踏车/汽车;及
(iv) 或须穿着制服。]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福利: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j) 本栏内的公务员职位空缺资料,也可于互联网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内阅览,网址如下:https://www.gov.hk。
(k)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方法:
申请表格(G.F. 340 [(3/2013 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或之前送达有关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清楚注明「申请三级康乐助理员职位」。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书,如资料不全、逾期递交、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申请人未妥为签署、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将不获处理。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在现阶段毋须递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至于持有非本地学历的人士,则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连同填妥的申请书提交所需的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邮寄至有关联络地址,并在信封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姓名及网上申请编号。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必须提交所需学历的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以及工作经验的文件正本,以供核实其资格,并须提供副本以作记录。申请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其资格,其申请将不获受理。
[注:
(i) 申请人如属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职公务员,应在申请书上列明现时职级及现职岗位;以及
(ii) 符合入职条件的申请人或须经筛选才会获邀参加面试,因此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上详列所有学历及就业详情。]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十二至十六个星期内接获通知。如因申请人数众多或其他特殊情况,处理申请的时间可能稍长。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联络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1-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8楼康乐事务部支援组聘用及编制小组
查询电话:
[protected-phone-number]
截止申请日期:
04/06/2023 -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