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主任
薪酬:
月薪港币76,380元
学历要求:
学士学位 /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 / 香港中学会考成绩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本地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学士或学士以上的学位,或具同等学历;主修工商管理、市场学、公共关系、传讯或新闻学为佳;
(b) 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最少八年在活动统筹、企业传讯、公共关系或传媒联络方面的全职工作经验;具备网站、数码及社交媒体管理的相关工作经验为佳;
(c)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注(b)]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d) 具备丰富的公营机构或大型企业工作经验为佳;
(e) 中、英文口语和书写能力俱优;精通普通话为佳;
(f) 对公共事务(特别是土地发展和相关事宜)触觉敏锐;
(g) 具备良好的沟通及人际技巧;
(h) 积极主动,能独立工作,性格外向,具创意;以及
(i) 精通电脑应用,熟悉投影片简报软件及图像设计软件应用为佳。
注:
(a) 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未能符合任何一项入职条件,申请书将不获受理。
(b) 政府在聘任非公务员雇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成绩。
(c) 申请人须在通用表格第340号「工作性质」一栏内列明每项受雇工作是否涉及活动统筹、企业传讯、公共关系╱传媒联络的全职工作经验。
(d) 受聘人可能须在户外工作、不定时工作或超时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和公众假期工作。
职责:
公共关系主任将负责执行以下职务:
(a) 协助制订和推行北部都会区发展的公共关系策略;
(b) 策划北部都会区公众参与活动,包括举办宣传活动、外展项目和社交媒体活动;
(c) 就涉及北部都会区发展的公共关系事宜,与政府相关决策局/部门、外间机构及其他相关人士联系及协作;
(d) 督导公共关系顾问公司工作;
(e) 制作有关北部都会区的公共关系材料;
(f) 拟备新闻稿和刊物,协助回应传媒及公众查询;以及
(g) 执行上级人员指派的任何其他职务。
聘用条款:
受聘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一年。续约与否视乎届时本局的服务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福利:
(a) 受聘人连续受雇满12个月可享有14天有薪假期。
(b) 受聘人可按《雇佣条例》的规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产假或侍产假及疾病津贴等福利(如适用),详情将在获聘时再行确定。
(c)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一直表现理想,则在合约期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约满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而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会相等于受聘人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申请人须把有关的修业成绩表及证书之副本连同申请表格一并提交至以下联络地址。
(h) 发展局会把职位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于招聘及雇用相关事宜上。如有需要,有关资料可能会送交获授权处理有关资料的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或机构,用以进行与政府招聘及雇用有关的事宜,例如学历评审、体格检查、雇主推荐及操守审查等。如欲更正或查阅个人资料,请以书面及传真(传真号码:[protected-phone-number])、电邮(电邮地址:[protected-email-address])或邮寄(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8楼)方式,向发展局规划地政科人事分组提出。
申请方法:
(a) 申请人须填妥一份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申请表格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b)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1)学历证明文件和修业成绩表的副本,以及(2)工作证明副本,须于以下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以下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清楚注明「申请公共关系主任职位」。
(c) 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会视为递交申请的日期。申请人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有或写上正确的地址,并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应征者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d) 所有申请书,如逾期递交或以电邮或传真方式递交、并非使用指定申请表格、或表格未填妥、不完整或未签署,或未有递交所需证明文件,申请概不受理。
(e) 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通过电邮方式接获通知,但这段期间的长短或会有变,事前不会通知申请人。倘若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落选论。
联络地址: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8楼发展局规划地政科人事分组
查询电话:
[protected-phone-number] / [protected-phone-number]
截止申请日期:
06/07/2023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