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把調解概念融入商業思維
十多年前,我考取了註冊調解員資格。當初目的,只是想多一項專業資格,豐富自己的資歷。想不到在多年之後,調解概念為我帶來意想不到的裨益。
調解重視雙贏
調解最核心的概念就是雙贏。
大家可能會問:「談判涉及矛盾磨擦,當中一定有一個爭拗點,既然如此又怎能達至雙贏?」
我可以用簡單的說話答你:「當雙方都得到深層次,根源上的滿足,便是雙贏。」
舉一個例子,甲方為貨物買方,乙方為貨物賣方。甲乙雙方因貨物觀感問題掀起爭拗。甲方要求乙方補償一筆款項,乙方堅持不肯,激起矛盾。
其實賠償款項只是表徵:甲方希望得到一些補償,但不一定是金錢;乙方也樂意給予對方好處,但一定不可以叫作「補償」(即是不會承認貨物觀感有問題),因為這涉及乙方的商譽。
調解員知道雙方心中所需要的,都是表面申索項目以外的東西,於是便探索其他解決方案。
經調解之後,甲方(買方)同意放棄申索,條件是下次再買貨的時候,可以比其他入貨商有優先揀貨權(商業優勢等於金錢)。與此同時, 乙方(賣方)也無須作出任何形式的補償或道歉(順水人情,保護商譽)。
看到這裏,大家都應該明白到,申索事項或者爭拗點只是表徵,雙方骨子裏其實有更深層次的需求。
運用調解概念於商業活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