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
想念是一件容易上手同時1又極難戒掉的習慣。
我寧可稱其習慣多於毒癮。
遺憾地,要放下一個習慣就好比戒毒一般,總是心癢癢又每分每秒提醒身體每個細胞它鮮明的存在。
特別夜深人靜時,冷不防的一首歌閃過,一段像是讀出你心聲般的帖文,足可以令不堪一擊的心房崩塌得潰不成軍。無他的,是因為那個人仍舊駐在心底的一個位置,一個無可取替的位置。沉迷於回憶旅行,生活每一個細節都想與那個他分享。
這是病態的一種沉迷,也是可悲又無疾而終的等待。
我嘗試學習忘記,而我實在低估自己對這段感情的鍾情,試圖以時間淡化彼此的舊情。
多少次午夜夢迴,我還以為那是昨日的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