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兴趣成为全职,反而会成为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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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的咏春师傅是一位武痴,30余年来潜心钻研中国及西洋的多种武术,并以武术作为自身的存在感与价值感。可是他却拒绝成为全职的武术教练,一来他认为全职教武术是难以维生,二来他认为当兴趣成为职业,他就会失去对武术的热情。笔者师傅的取态虽然不是适用于每一个人,但确实有其道理,当兴趣成为全职,确实有机会事与愿违,原因如下:

首先,职业本身会被社会文化与制度所扭曲,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及意义。举例说,如果你热爱音乐,希望当一位钢琴教师,借此提升更多人的音乐素养,可是在香港现行的教育制度下,要顺利升学就需要取得音乐证书,因此,许多学生学钢琴是被迫的,钢琴教师更多是被家长要求帮助其子女取得证书,教与学两者都难以真正享受其中;再举例说,如果你热心助人,希望成为社工,借此帮助更多人在身心社灵各方面的成长,但现实是在社福机构中,社工最主要的工作不是开个案辅导与办小组活动,而是行政与管理工作,令社工的存在意义变了质。因此,不少人为了兴趣而入行,但入行后反而不能做到真正兴趣的事情。

另外,有时我们只感受到兴趣所带来的一时激情,而忽略了兴趣也有苦闷与机械式的一面。当我们从事一份苦闷的全职工作时,会很期待在工余时间做自己兴趣的事,因为打工与兴趣之间会存在对比的感受,打工是被迫、乏味的,对比起来,兴趣是自发、有趣的,因此兴趣成为打工一族生活上的调剂。然而,当兴趣成为全职之后,我们就要每一日重复做自己「兴趣」的事,感到累也好,感到闷也好,都要恒常继续做,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热情会渐渐被消耗,就像一个喜欢煮饭的人,若他每天都要煮饭,也会早晚厌倦进入厨房。

还有,当兴趣成为全职之后,经济的压力可能会大于工作的自发性。举例说,当我是业余作家的时候,因本身有一份正职,不用担心收入的问题,我可以在有灵感、有空闲的时候才发表文章,但若果我成为全职作家,就必须定期发文,而且是有质素的文章,才能争取到读者的持续订阅,我的收入才能有保障,那么不论我有无灵感,都要不断迫自己发文,而为了确保文章的质素,还要迫自己不断大量的阅读,这样压力就会产生,本身的兴趣也可能成为苦差。

既然如此,享受业余兴趣是否比从事全职兴趣更有保障及更为快乐?要回答这个问题,笔者认为需要超越「打工」的视角去看待。因为不论是从事一份不喜欢的工作,还是试图把兴趣变成全职,都是受制于「打工」的视角。「打工」的视角有两大特征,第一是依附企业,第二是单一经济支柱。有见及此,若我们尝试以斜杠工作者的思维去结合自己的兴趣、工作兴生活,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首先,我们可以成为自雇人士或与理念一致的伙伴组成团队,避免了社会文化与制度的扭曲。例如,音乐人可以不受雇于琴行,而是自行招生,或与合伙人开办STUDIO,忠于自身的音乐理念及锁定自己的目标群体,以致不用受制于只为取得证书的家长;同理,当社工的可以考虑不长期受雇于传统的NGO,而是与跨界别的伙伴开办社会企业,到位地服务有需要的群体。

此外,拥有多元兴趣是斜杠工作者的另一特征。人的心思都是倾向狭隘,因此兴趣也容易太单一,单一兴趣做多了、做久了,特别冲破不了一些瓶颈时,就难免产生枯燥无味;反而拥有多种兴趣的人,大脑的不同功能都得到发挥,而且不同兴趣的之间会产生协同作用,因为学习的原理是有相通之处。笔者本身同时学习唱歌与咏春,唱歌虽是最大兴趣,但在学习咏春的过程,会启发到一些唱歌的原理,帮助突破唱歌的一些瓶颈,反之亦然。因此,在最大兴趣之外多培养其他兴趣,让自身的潜能更充分的发挥,人生更为充实。

而当我们拥有多元兴趣,就更有条件获得多元收入。把单一兴趣当成单一收入的人,往往是很痛苦,一来他们的经济生活通常会很拮据,二来他们的人生会很狭窄,唯一兴趣就是人生的唯一支柱,除此之外就没路可走。因此,拥有多元兴趣和专才的人,有条件成为不同领域的自雇人士,获得多重的收入,从而减少经济的压力,让心灵有更多自由空间,在自己的兴趣专长上精益求精,保持热情。当然,若能发展出「被动收入」,达到「财务自由」,就能最大程度的结合兴趣、工作与生活,但这个阶段不是人人可以达到,而且在未能确保多元兴趣能获得多元收入之前,笔者也不建议辞去原有的工作,反而先在业余的空间继续发展自身的兴趣与专长,然后进入一边正职,一边自雇的试验阶段,待时机成熟才正式成为自由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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