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件:五岁女童「临临」遭父母虐待致死 - 我的所思所想
每当回想起一宗五岁女童临临被怀疑遭受父母虐待致死的惨闻时,我不禁哭了起来。事实上,这宗惨闻反映出现今香港的虐儿情况越来越严重,实在令港人不容忽视。根据社会福利署最新的数据,2017年新情报的虐儿个案差不多有950宗,而且身体虐待在个案种类占最多甚至有差不多6成的施虐者是受害的父母。
教育局亦决定由2018年至2019年学年度起增加公营小学的资源,致力改善特殊学校的校内社工编制,并且期望能在每间小学实行「一校一社工」的服务。至于在幼稚园方面,劳工和福利局就会推行社工服务先导计划。
香港虐儿问题主因是什么?
我曾经低头反思过现今香港的儿童保护政策缺失是虐儿问题的主要原因吗?香港在1991年已立例禁止儿童中心或学校体罚学生,亦把体罚列作刑事罪行以及学校教师严禁遵行事项,但是家长对子女施行体罚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被香港法例规管。因此,「不打不成器」、「玉不琢,不成器」、「棒下出孝子」这些中国传统的说法令家长仍然采用「藤条炆猪肉」的方式教导孩子们,以致虐儿问题日趋严重。
由于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大部分是引导性条款,虐儿刑罚不能够对公众引起阻吓作用;香港亦没有《儿童法》去针对保护儿童,政府没有规定有关个案须要在24小时内强制性地呈报,以便跟进和提供支援,甚至一直归究于需要时间去检讨法例。
即使目前「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2015年修订版)」的第7章清楚列明了处理虐儿个案之初步评估及转介程序,但是在遇到不是明显或严重的虐儿个案,有很多专业人士往往在是否需要通报的事情上感到极大的困扰。例如,立法会儿童权利小组委员会主席张超雄列举过往其中的一个例子,有一位老师可能察觉到学童最近有身体损伤或其行为表现怪异和畏缩,便会去查看,并会安排家庭探访和做一份初步评估;或者可以将这宗个案通报至学校的驻校社工、然后通报至社会福利署和警方。
该名老师亦可以将被怀疑有身体损伤的学童送往医院验伤。但是,若该学童受虐的情况或受伤的程度不是很明显或严重,学校便会犹豫不决是否应该将该学童送去医院验伤,因为将子女送到学校接受教育的家长极大可能会质疑学校为何不需要先得到他们的授权,所以学校往往都不想与家长形成一个对立的局面。于是,学校与社署的沟通就由转介变成为咨询。换句话说,学校最初想社署跟进个案,最令人失望的是学校最后都被社署通知需要自行跟进有关个案,我认为这个做法真是令人无所适从。
现任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雷张慎佳也表示,香港有关虐儿的制度、守则与程序指引落后和范围狭窄,往往严重、屡次受虐及有明显伤害的个案被公众重视,但正处於潜藏危机下的受虐儿童的案件却被忽略了。因此,我个人认为现今香港仍缺少了一个有足够资源分配的强制通报虐儿事件的机制和主动识别高危家庭的方法。我极力建议香港可透过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成立一个专责机构,从儿童权力的角度安排一连串的整体策略和计划去防止虐儿问题。
接著,关于学校、社工和政府相关部门保护儿童的力度是否不足的问题立即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由于本港目前没有适当配置处理虐儿的服务资源和督导的小学辅导服务社工担任的工作,很多社工表示转介个案至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跟进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人力资源和规模较小的幼稚园没有驻校社工及督导资源,亦没有通报学生辍学和离校个案机制;小学也没有一校一社工的服务。而且没有接受有关防止儿童受虐培训的幼稚园和小学教师都缺乏了处理人际关系和家庭问题的专业知识与技巧,他们很难单独处理识别虐儿的个案和作出书面举报,因此不能有效地及早识别和救助受虐的儿童。
再加上政府目前没有强制通报机制,教师、社工、医生等专业人士和公众人士都不能将发现有可疑的虐儿个案强制通报到警方或政府相关的部门。另外,对于很多复杂的家庭虐儿问题来说,保护儿童安全和支援,甚至去代替家长承担儿童的照顾与培育需要的住宿照顾服务是十分重要。但是,目前不足的住宿照顾服务和欠缺培育儿童的资源令一些因家庭问题而长期没有父母照顾的儿童受到伤害。再加上本港住宿服务的标准严重落后。例如,三岁以下的住宿院舍的人手服务比例在日间是一比八,与一般幼儿中心相同,其人手服务比例在晚间更低至一比十二。其服务的幼儿还有高比例为有特殊需要、身体衰弱及有其他问题,其人手服务比例之劣实在令人担忧。可想而知,香港目前完全没有一个专门保护儿童的重要机制,因此与虐儿问题有关的持份者,包括教育界、社会福利署、非政府社会机构和警察,所提供的协助只不过是有限度。有时由于资源人手问题,各持份者亦会出现互相推搪的情况。例如,在一宗发生于2004年天水围父亲斩死孖女与妻子的港闻惨案,当中涉及处理该案的警员被死因庭法官质疑他们把责任推卸给社工(明报,2004年)。
如何有效解决虐儿问题?
由此可见,我个人认为家庭教育比「一校一社工」对解决本港目前的虐儿问题是更重要。根据2000年11月13日举行的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的记绿,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不但能确保每一间学校都有一名全职社工,让社工与学校人员有较紧密的合作,而且令学校、学生和家长更容易使用支援服务(CB(2)1011/00-01(01)号文件)。但是,「一校一社工」不能够应付全部学生的虐儿问题。事实上,个案辅导只是驻校社工要负责全部工作的其中一项。他们不但要负责统筹校内活动、会议和讲座,他们还需要辅导有问题的学生,甚至要时常处理学生们的家庭问题,因为大部分学生的问题始终与家庭问题都不可分割的。因此,校内的社工应接不暇,最终只能够作出选择性去处理有关的个案,到头来往往受害的是学生。
另外,在2017年1月至9月的呈报个案之中,社会福利署发现六成虐儿者是父母。而香港社工督导梁建雄也认为即使在小学增加社工解决到的虐儿问题亦不能反映现今香港存在的社会问题,他指出政府应该加强投放多些资源在家庭教育这个方面(信报,2018年1月19日)。根据香港明爱家庭服务小学学生辅导服务于2017年2月至5月期间,进行「明白爱-爱与家庭和学童成长的关系」的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在接受家长教育及掌握教养之道后,与子女的关系不但有改善,而且他们的子女在行为、情绪和社交方面上都有进步。这个调查的结果表明了父母的爱和支持与儿童成长质素的确有紧密的关系。
正所谓「不治已病治未病」,我认为政府更需要针对儿童缺乏照顾和家长缺乏支援这两方面著手,比增加处理已发生了虐儿问题的社工更加难能可贵。政府应该制作多些有关教导家长适当管教子女的方法及提升效能感的宣传影片、教育短剧或网剧,从而教导家长适当与子女沟通的方式,提升他们对子女的宽恕和包容态度,并引导他们遇到有关家庭问题时应立即积极寻求外界的协助,这样更有助防止父母虐儿的问题。而且,社署应该开办多些家长工作坊或讲座, 从而安排社工及辅导人员以小组或个别辅导的方式去协助有需要的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