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指引】(持牌人準則及提交業務計劃)《上集》
我們做財務必須注意最新放債人牌照指引,開始時我們由申請放債人牌照時必須遞交業務計劃來顯示申請人對放債業務的全面了解,以及書面確認全然知悉並會遵從《放債人條例》條文、牌照條件及適用於放債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定。提供一下,比較要留意其特別的業務計劃內容︰其一︰高級管理層的主要行政人員(提供高級管理層的主要行政人員資料,包括其姓名、 國籍、職位、曾任職位、資歷、與放債業務有關的工作經驗,以及教育水平)其二︰人力資源 (申請人的管理團隊所提供管理團隊組合的資料,包括團隊成員總數、各成員所屬職位、角色及責任(例如合規職能、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目的而報告可疑交易)、團隊成員是以全職或是以兼職形式受聘、以及隸屬關係。申請人的其他僱員提供僱員組合的資料,包括僱員總數、各成員所屬 職位、角色及責任(例如合規職能、為打擊洗錢及 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目的而報告可疑交易)、僱員是以 全職或是以兼職形式受聘,以及隸屬關係)其三︰放債業務的盈利能力及財務資料(提供未來兩年每類貸款的預計利潤幅度和營業額資 料,以及放債業務日常運作的營運資本資料)其四︰提供貸款的交付渠道及推廣渠道,就每個類型的貸款提供以下資料:(i) 貸款的貨幣面值(ii) (ii) 推出貸款的時間表。就如何把貸款交付借款人提供詳細資料(例如由借款人前往申請人的辦事處領取現金、以電子方式轉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