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健康】杜絕職場霸凌:識別自戀型領導與霸凌者心態,打工族如何保護好自己?
2025年7月11日,馬來西亞正式將職場霸凌定性為刑事罪行,顯示出其對勞動力心理健康之重視。霸凌現象總頻頻發生於校園、職場,以及網絡上,但隨著霸凌者的年齡增長與外在形象的專業化,其霸凌手段更有可能轉為更為隱密的方式。尤其是在職場上,比起赤裸裸的惡意與霸凌行为,霸凌者更有可能採取濫用權力與公司資源和名聲等手段,對受害者進行制度性的打壓。
無論是同事、上司、公司高層乃至CEO,都有可能是霸凌事故的加害者。作為一名弱勢求職者或打工人,保障自己的權益以及心理健康,成了刻不容緩、必須儘快學習與裝備起來的生存技能。
何為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不僅僅是單純的情緒發洩,而是個別個體或團體對某個體進行持續性的騷擾、羞辱、排擠等具有傷害性的行為,進一步影響該員工的心理健康與自尊,甚至是導致職業發展、資源或機會等經濟與名譽上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識別自戀型領導
一般上,能夠當上領導的霸凌者都不會將『我是霸凌者』這幾個字寫在臉上,也就意味着,你未必能夠在第一眼就意識或檢測到面前的这个人是有問題的。相反,對方可能會給你一種很友善、很有魅力、很熱情的外在形象,無論是第一印象或是持續性包裝的表面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