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未必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今年五至七月的失業率為百分之六點一,其實不足以反映疫情對經濟的打擊。
香港上半年的破產呈請累計已有4500宗,同比上升16%左右。6月破產申請有886宗,與去年同期相比上漲了35.6%。由此看來,疫情對經濟的打擊比政府所公佈的更為嚴峻。
債務並非一筆勾銷
很多人誤解破產就等於解除了煩憂的債務,無需再為每月收到的帳單而憂心。但其實破產人是需要交出所有資產,如物業、車輛,及貴重物品如金器、首飾等,由破產管理官變賣抵債。
另外,如子女撫養費及離婚贍養費;最近幾年的入息税;各類罰款,交通罰單、犯罪罰款、法庭判定賠償金等,因為未屬於是債務問題,破產人仍然是需要負責的。
破產未必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很多人都因為想逃避問題而選擇破產,但最後都只是事與願違。
就好像A先生的情況,因為拖延應付的每月還款,令利息如雪球效應一般,越滾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