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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的旅居,自由感受曼谷!》第六天(1)

這天我沒出去玩,買了回香港的機票,打算下個月(12月14日)回港。

最初我是打算先留兩個月,再留一年,可是這個計劃因自己的愚蠢而泡湯。(請參閱《出發前》和《經過這次旅居後》)

接下來我便一直在猶疑留一個月還是兩個月。我本來很想留兩個月,但這天我的心叫我要訂機票回香港了,所以便下定決心。

不是突然發生了什麼事,大概是綜合了這些天的感受,覺得這次一個月便夠了。

最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忘了帶筆電的電源線,搞得我不但很多正經事都做不到,連娛樂也欠奉。

老實說,根本沒可能玩足三十天,再多景點也去不了,沒那種體力也沒那麼多錢。正常人也不會這樣做。

可能有人會說該列行李清單。我以前是有的,即使去幾天團,但我這次…心想就不用啦…出發前精神和心情都欠佳,根本沒想過這條線。

到埗後我立即打給我媽,叫她從香港速遞給我。她雖然答應,但最後我選擇不用了,一來她完全不知道是哪條,二來速遞也應該不便宜,我也不想她為了這件事而走來走去,三來我總怕寄失。雖然有出租屋的地址,但我完全不知泰國的情況,總覺得很不安全。

我媽唯一認識的速遞公司只得順豐。她問過順豐可以寄泰國,需時一星期。可是我在街上從沒見過順豐的車,只見過LaLa Move和嘉里物流的,LaLa Move更是很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