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孩子自己教
話說我曾經是一位中文(和普通話)老師。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是老師,在港的最後一份工作也是老師,移英後第一份工作也是中文老師。
移英後加入一間教中文的機構,我和一位體育老師一起教Playgroup,她負責遊戲的部分,我負責語文活動,我和她合作得很愉快,我也帶著祈祈一起去Playgroup。
另外我也個別授課,主要教學對象為移英港人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孩子。他們的父或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一方為香港人,因為在英國出生和受教育,也缺乏語言環境,已經無法用粵語溝通,也無法閱讀中文。備課的工作當然非常之多,需要自訂教材、製作簡報、練習和筆記,全部需要雙語對照,機構除了提供場地之外,並不提供任何教學支援。但學費是和機構對分,備課沒有工錢,其實我是連最低工資都沒有領到。上課固然很開心,但我不能期望學生下課後會很積極的溫習,更不能期望他們會抄寫背誦,一星期就這麼一兩節課,每次他們都像是上第一節一樣,其實很難學懂。
後來我找到別的工作而沒再教了。我在College是做Exam Admin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