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我行走在旺角天桥之上

如今香港的夜總會,還能讓人無悔地風流快活一場嗎

自移居澳门后,因为交通费不便宜,回香港的日子少之有少。如今每次去香港,总会有种自己更似是旅者般的感觉。

上月某天,我要到香港办点事,顺便去油尖旺逛了一阵。在澳门生活久了,回来香港总可轻易察觉到本土独特的「黑脸」文化。不过在那天下午,我在旺角街市随便向一位档口的大叔问路,却意外地未有受到对方的冷落,临走前他更给我多赠了句「不用谢」。我顿时感触颇深,大叔一声夹带著丝丝人情味的粗鲁应答,似乎是我曾经所熟悉的香港服务态度。

很多年以前,我妈总喜欢叫我陪她逛花园街。后来随著她的脚痛问题日益严重,如此的光景已变成了回忆。那天,我突然想到要重游旧地,于是在离开街市后走上了行人天桥。

在天桥上行走的某一刻,我注意力无意中落到几块悬在唐楼的夜总会招牌上,随即取出手提电话拍了张照片。以前在香港生活,从小到大都是居于九龙,这些招牌也算是我生活中常见的景象,一点都不稀奇。如今定居小城,这零星的灯红酒绿不再是我的日常,如此转变令我霎时联想到一句在当今社会中经常听到的话:

「香港如今只有生存,没有生活。」

一直以来,我也是蛮认同这个说法。在香港若不是上流人士,即使贵为中产,生活也未必十分写意。然而在那个时刻,我定睛望了望那几块招牌,立马就想否定这句话。

香港本来就不是用来生活,而是游戏人间的地方──我心中顿时不明所以的产生出这样的启发。

我在澳门所待的日子不长,但也不算短。当刻我不由回想起来,在那段不长不短的时间里,我还真好像没留意到澳门有什么用来夜夜笙歌的场所。娱乐场倒是有不少,不过那都不是本地人的「蒲点」。澳门的夜晚很清静,很多餐厅甚至不做晚市生意,估计市民多是回家吃饭。在香港人眼中,可能会觉得这样等于不发达,但我却是更喜欢这种不发达的清静感觉。

我选择搬到澳门,有一定程度是认为澳门比香港更宜居。回想在香港居住的时光,我真是完完全全没法感受到生活的乐趣──每日早上挤地铁,车厢里站满人却是一片死寂;中午本该是用来吃午饭的休息时间,实际却是比上班更要命,排队拿位、坐在极小的桌子前与别人拼桌、被不礼貌对待甚至被赶,而且全是常态……好不容易等到下班,再一次登上了无生气的地铁车厢,接著与朋友外出晚饭,很大机会也是要排队和承受店员的冷待。结帐后出来逛街,无有一处不是浮夸的物价,越逛就越凸显自己与这座城市的疏离与格格不入。到一天要结束了,拖著疲惫身驱返回的不是舒适的家,而是一个面积小得不似是用来居住的单位,且不说租金还贵得惊人……写到这里,我都开始觉得无法以片言只语的文字去形容那种苦况。

抱著不求大展宏图或是醉生梦死,但求简单自在的心态在香港过活,犹如在自讨苦吃。如今来了澳门,我觉得自己如同一块给松绑的海绵,生活比之前顺心了不少,自己是个异类的感觉也再没那么大。固然澳门亦会有其不便之处,例如交通很单一,普通人的办事效率不高,情况恶劣起来有时还会使你忍不住抓狂。反正我目前追求的是慢生活,此时澳门还是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那杯茶,我们大致上能和谐融洽地共处。只不过和谐归和谐,融洽归融洽,相处最舒服的伴侣,从来不代表是最爱的那位。

很多人都说,女人更轻易的爱上坏男人,即使与他一起总是产生痛苦。我作为女性,即使不太愿意承认,却还是得悄悄认同这句话。我喜欢以男人来比喻一个城市,在我眼中,澳门好比一位亲切体贴的好好先生,香港则是个放荡不羁的风流浪子。澳门不是一个容纳孤勇者地方,至少它的形象就不是这样;可在香港,一切叛逆和放纵皆是可能──在不久远的曾经。尽管时至今天,香港是完全变了样,俨如变成一个怪模怪样的疯子,就像那几块失落的夜总会招牌遇上「港式黑脸」般突兀,还不断地为著自己的疯疯癫癫而喝采。不过在我的记忆里,它始终会停留在昔日的美好,相信对于很多心存归属感的香港人而言都一样。

纵然我从未当过「飞女」,自问自己也没这种胆色和本事。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情不自已的幻想,幻想自己在这座游戏人间的城市,重返已逝去的青春岁月,肆无忌惮地再活一场……

居于香江的你,可曾有过这样的念头?

本文由作者【子川】创作刊登于HKESE,如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