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跌至 86 ——國際談幸福

圖片來源︰https://www.cbmcint.com/

三月二十日,《世界幸福報告》發表,排列全球 143 個國家及地區二零二一至二三年的幸福指數。除了大眾最易關心的排名外,報告還臚列統計數據和分析,供人思量甚麼因素令人感幸福或不幸。藉此機會,我們反省幸福為何物,本文從「幸福與幸福感」、「個人與社會」、幸福感與滿足感」三方面,談論這話題。

 

報告在引言申明調查方法︰蓋洛普(Gallup)調查公司以沿用它慣用的「簡特利指標」(Cantril Scale),請受訪者回答問題,回應他們對所在地六大因素的看法,包括人均國家生產總值(GDP per capita)、社會支持、健康預期壽命、自由、慷慨,以及社會廉潔。報告強調調查所得分數是依據受訪者評估個人的生活狀況,而不一定是事實的全貌,這正正說明「幸福」與「幸福感」是兩回事。

 

按一般理解,幸福相對客觀,要具備某些條件才算幸福,例如身體健康、三餐不憂、人身安全得保障、家庭和睦等。相反而言,活在戰亂中、經常捱飢抵餓、居無定所、與人關係破裂等,難言幸福。幸福感則沒有客觀標準,屬個人感覺,有人忙裡偷閑,嘗到街邊小食,就獲得幸福感;有人豪擲一筆,暢遊常人不能到訪的地域,享受帝皇級待遇,會獲得幸福感;有人樂得清閒,伴侶子女圍在一起,又獲得幸福感。全部因人而異,某人的幸福感未必適用於另一人。然而,很多自問追尋幸福的人,容易混淆幸福與幸福感,具體表現是自覺追求幸福條件,實乃把某條件與個人幸福感掛鈎,亦即認定若要感到幸福,必要滿足某項條件,甚至築成一條想像的「幸福鏈」,例如︰「我自小家貧,家庭不睦,若居住環境改善,可以帶來幸福,因此我要居住環境理想,也因此我要買樓,也因此我要賺快錢……」

 

上述理想的居住環境、自置物業、迅速賺錢等,在一般情況下是容易帶來幸福感的條件,但終究這是帶來「幸福感」,而非全然客觀、放諸四海皆準的「幸福」,因此受社會風潮影響、不問情由地追尋那些條件,最終不一定換來實在的幸福,還要付上代價,好些人甚至在獲得條件時,發現所承擔的代價完全抵消幸福感,禍福到頭一場空。究竟某項條件能否為自己帶來幸福,自己是否該當力求達致某項條件,值得每個人深思。

 

按上文對幸福與幸福感的區分,有人可以建立「幸福全屬個人領受,與客觀條件無關」的論述,此說對於個人心性建立,有其崇高可貴之處,就像深受佛教思想影響的梁啟超,也曾勉勵年輕人「苦樂全在主觀的心,不在客觀的事」。然而這又容易成為掌握公權力者的遁辭,本來他們應當努力締造宜居環境,足以令人謀求幸福。若推託至幸福與否,全憑主觀,甚至個人修為,與一切外在條件無關,則把公僕俾使大眾安居樂業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才膽敢講「每日乘長途車上班是洗滌心靈。」「蝸居一隅有助增進家庭關係。」大言不慚。亦因幸福感與客觀環境有一定關聯,報告才把人均國家生產總值(反映經濟條件)、健康預期壽命(反映地區醫療狀況)、社會廉潔(反映社會是否公義)、自由(這項毋須多說,香港人極瞭解)列為衡量幸福感的指標。

 

遇上這種推卸責任,甚至視人如草芥的政體,最懂投機的華人就是想移民,研究「潤學」,然則香港在本調查中位列 86,當地人或許要考慮遷往首四名的北歐國家,或第五位以色列。報告顯示二零二一至二三年的幸福感,不知去年冬季發生哈馬斯恐佈襲擊後,以色列人的評分有何變動,正正顯示令人幸福的社會環境之可遇不可求。就像存在主義者所說,人被拋擲於世上,無一人能選擇出生地和年代,就是恰巧此時此地,生於世上,渺滄海之一粟之際,如何活下去,處於社會中,是不論方今自問幸福與否都要學懂的事。

 

如此就值得借鑒於正面心理學(positive psychology)的理論,該學派主張人若要活得自在,就要避免追尋快樂(happiness),專指直接令個人愉悅的事,就是上文提及「幸福的條件」,這些容易受個人無從控制的條件所左右;反而要多追尋實現生命意義的事物,包括個人成長、助人、心境平靜,這些則個人有所掌握。這明顯受東方思想影響,就如道家,莊子強調無所待,即不受客觀條件控制,才是逍遙。佛教也主張擺脫對世間轉瞬即逝事物的執迷。今日再談幸福,並不旨在脫離現實,但求修心養性,辟穀飲露,而是我們的城市各項排名屢屢下跌,跋前躓後有如窒息,還有一批在假日北上南下,來回折返,好像時間和金錢花掉,就兌換成快樂,甚至說成取得幸福感。艱難時刻,固然要取樂,值得自問的是我們所樂何事。

 

本文由作者【海中地職人】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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