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人才叫人積德?

漢摩拉比法典石碑,反映時人價值觀,羅浮宮博物館藏(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人生必會做的有三件事,其中兩件是出生和死亡,餘下一件姑且不提。近日有知名人物辭世,該人生前任職傳媒演藝行業,具備街頭智慧,懂得追隨部分人的喜好行事,縱使藝術和專業的成就不高,還算撈得頗有名聲。中晚期擁護權勢,大異於主流民意和審美眼光,因此其人猝逝,換來不少人稱慶。遺孀勸大眾積口德,勿數亡者不是。本文不提逝者及其家屬功過私德,只從文化角度審視我們有否「積口德」的傳統。

 

不知何時開始,民間流傳「死者為大」的說法,近乎口號,每逢有人死,部分論者質疑他是否須為個人禍患負責,就有人說「死者為大」,不要非議死者;有惡人死,論者討論其功過,甚至讉責他死不足惜,又有人說「死者為大」,死者已矣,容讓安息。如是,武漢肺炎肆虐期間,有些歐美青少年不識好歹,舐馬桶拍攝短片,弄得染疫死亡,醫生、傳染病學家不應檢討他們的死因。希特拉、史太林、波樸(或譯「波爾布特」)殺人如麻,逼使全個國家民族陪他們瘋狂,搗毀文明,稍有識見者要噤若寒蟬,不應為歷史下恰當註腳,不應警誡人類犯相同罪行。

 

且看「死者為大」的應用場合,若在喪禮,情有可原。譬如兩人出席喪禮,其中一人私下議論死者,另一人稱︰「死者為大,我們姑且在此刻悼念,慰問家屬。」這不過勸說他人勿在特定場合妄議。若無如此特定的脈絡,而提出「死者為大」,舉目所見,就是叫論者住口;能夠叫他人絕口不提的,就是死者的醜事。設想論者不斷頌揚死者,主張「死者為大」者還會提出這口號嗎?即是他們提倡的是隱惡揚善,揚長避短,甚至文過飾非,盲目歌頌。抽離一點觀看,「死者為大」一經提出,就代表提出的人本知道死者惡事多為,才戴上和事老的面具,終止對死者不利的言論。

 

素來中華文明並不主張「死者為大」,所謂「死前身後名」,華人特重「身後」,也是後人對前人有何評價,故有「蓋棺事定」之說,後多作「蓋棺論定」。目前最早出典在詩聖杜甫《君不見簡蘇徯》,其詩曰︰

 

君不見道邊廢棄池,君不見前者摧折桐。百年死樹中琴瑟,一斛舊水藏蛟龍。丈夫蓋棺事始定,君今幸未成老翁,何恨顦顇在山中。深山窮谷不可處,霹靂魍魎兼狂風。

 

大意是勸說友人積極有為,人不能預見事態發展,貌似頹喪的廢物,竟能造就神奇。人要到死後,一生功過才能確定。及至明末,仍有人就蓋棺論定做文章。馮夢龍《警世通言》︰「所以古人說:『日久見人心。』又道:『蓋棺論始定。』不可以一時之譽,斷其為君子;不可以一時之謗,斷其為小人。」張煌言《甲辰九月感懷》︰「莫道故人多玉碎,蓋棺論定未嫌遲。」訴說古人因實現理想而殞命,且看自己為成大業,死後將獲何等評價。即是深受中華文明薰陶的人,理解一人死後將獲後人評鑒,孰好孰壞視乎生前所作,甚至坦然無懼,留待後人評定自己。有人批評中華文化虛偽,愛好名聲面子,這種評論確有基礎,但是至少有教養的人處世為人有底線,知曉廉恥。既然重視名聲,就多在生前立德立言立功,而不是死後由他人掩蓋罪責。

 

有人認為中華文明重情,因此對死者留幾分薄面,不會批評太甚。此說只佔一半,中華文明除了重情,還重義,兩相並舉,因時制宜,才是文明的精萃。《易經.坤.文言》有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可沒淚流滿面勸說死者為大,反倒道貌岸然講報應。上古文明有相類的言說,例如希伯來人的《舊約聖經.出埃及記》說他們信仰的耶和華「為千代的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懲罰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指稱他們的神一方面慈愛赦罪,同時有罪必討,直到三四代,也是報應,決不會因一人之死,而杜絕追究責任。在社會制度未及完善,無法悉盡儆惡懲奸時,人惟有仰望天地有主宰,假以時日審判眾生,賞善罰惡。這是無奈地追求公義的心態,反映不論中外,不會萬事以撫慰為先,而是提醒善惡到頭終有報。

 

天道人倫當然不是幾句格言、循環報應說或蓋棺事定論足以窮究,事物的關聯本來就不確定,甚至有人懷疑是完全隨機的,也未可知,一切依於信念多於實證。如是「死者為大」口號就等而下之,游談無根,不知所云。與其在某匹夫死後勸人積口德,不如本人生前積德。

本文由作者【海中地職人】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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